自称监察员斥责乘客并报警,国航回应:并未设置该岗位

界面新闻 2019-07-14 08:10 大字

记者|陈晓双

7月13日,微博网友@李亚玲发布微博称,自己在7月12日乘坐国航成都飞往北京的CA4107航班时,遇到一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女子,斥责乘客,态度恶劣。此后,在这位监督员的电话举报下,飞机上的几名乘客下飞机后被迫接受各种调查作笔录,滞留了七个小时。

李亚玲在上述微博中称,一位女乘客在飞机滑出停机位时没有及时关机,空姐提醒后继续接电话,但在飞机广播提醒后主动关掉手机。这时自称监督员的女士“突然站起来情绪激动大声斥责那位女乘客,态度恶劣",指责其他两位玩手机的男乘客不顾机上几百人的生命安全,威胁到了航空安全。并要求填写投诉表,要求乘务员配合报警。

对于微博中提出的“国航监督员"身份,国航方面对界面新闻表示,国航从未设置“监督员"岗位,也从未聘请任何外部人员担任“监督员"。

据此前报道,国航、南航、海航和深航等航空公司曾聘请过社会监督员参与服务质量提升,但国航表示目前没有该设置。

除了航空公司社会监督员外,民航局也会指派监察人员。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监察员规定》,民航监察员应是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承担外部管理职责部门中的工作人员,或者是接受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的授权从事检查、监督、认可工作并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工作的事业组织。监察员负责监察的类别主要有航空安全、飞行标准、安全保卫等。此外,《规定》指出,执法应当出示监察员证,未出示监察员证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拒绝接受监察。

一位国内航空公司航空安全员称,民航局监察人员,一般遇到类似问题会和乘务组反映,而不会直接在机舱内与乘客大闹。

该安全员对界面新闻表示,按照规定,上述事件中监督员所指出的问题合理,“飞机推出滑行就是要关闭手机或开启飞行模式了。"

实际上,在飞行过程中不能拨打手机,法律法规层面已经做出约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在飞机上拨打手机会严重干扰飞机的导航系统,为了保证飞机的航行安全,在飞行期间严格禁止拨打手机或者使用其他可能会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目前,上述情况仍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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