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因制贩毒品被执行死刑
本报讯(记者 刘佳)近日,贩卖、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的“苏开金贩卖、制造毒品”一案被告人苏开金被执行死刑。
被告人苏开金,1978年出生。2016年起,苏开金在其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办事处分水村5组的租房内制造甲基苯丙胺(冰毒)用于贩卖。同年3月底,苏开金与吴倩(另案处理)商定将自己制造的甲基苯丙胺500克交给吴倩。同月30日,苏开金携带毒品与朋友薛平(另案处理)将毒品交给吴倩。吴倩接到毒品后离开途中被抓获。同日19时许,公安人员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抓获苏开金及薛平,从苏开金随身携带的挎包内查获甲基苯丙胺5袋,共重209.3克,在苏开金让薛平从车上拿下的纸箱内查获甲基苯丙胺2袋,共重3000克。后公安人员在苏开金的租房内查获甲基苯丙胺899.4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固液混合物2300克、液体32868.59克;在苏开金家中查获甲基苯丙胺3.91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苏开金非法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数量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且苏开金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犯新罪,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应依法惩处。依法对被告人苏开金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于2019年6月21日对被告人苏开金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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