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会咬狗”但人要懂法讲理

济南时报 2019-07-01 14:12 大字

6月24日早上,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保利上城小区内,一条未拴绳子的贵宾犬突然冲向一只金毛犬,金毛犬将贵宾犬咬死。随后,贵宾犬的主人何某民先后用扳手、木棍等将金毛犬“殴打致死”。29日上午9时,龙江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打死金毛犬的何某民已被刑事拘留。(6月30日《成都商报》)

贵宾犬主人在现场视频中所呈现出来的暴力、野蛮、不依不饶,最终引发了全国网友的极大不满与愤怒,所以多数人的矛头也都指向了他。而当地警方也“顺应民意”,对贵宾犬主人予以刑事拘留。然而警方的处置却再次引发了舆论的质疑。很多法律界人士就表示,在被打死的金毛犬价格没有明确的前提下就匆忙对贵宾犬主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未免有些操之过急。

而从情理角度来看,虽然我们不赞同贵宾犬主人用暴力手段殴打金毛犬致死的做法,但也要看到,金毛犬一方,也并非是完全没有过错的。视频曝光以后,多数网友之所以选择“站”在金毛犬主人一方,不过是贵宾犬主人疯狂殴打金毛犬的行为引发众怒而已。先不说是事情的直接起因就是金毛犬突然发狂咬死了贵宾犬,导致贵宾犬主人情绪失控,而且在金毛犬扑咬贵宾犬的时候,金毛犬的主人显然也没有做好对自己犬只的约束工作,才导致其“闯了大祸”。

查阅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其第九条明确规定:严格管理区内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饲养危险犬的,应当对危险犬实行圈养,在圈养地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除免疫、诊疗外,不得携带外出;因免疫、诊疗携带外出的,应当装入犬笼。而金毛犬这样的大型犬只,是否属于危险犬也应明确。

事情发生了,我们并不赞同各打五十大板式的“和稀泥”式的处罚,但就事论事,整个事件中,确实并非一方过错,而当地公安部门,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也要谨慎、公正。正如有法律界人士所说,尽管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狗的价值在5000元以上,那么对与打死金毛犬的贵宾犬主人就可以刑事拘留了,但狗的价值需要鉴定,而不是狗主人说多少就是多少。

而站在围观群众的角度来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规范文明养犬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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