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家注意 户外电子显示屏22:30前要关闭 成都出台方案治理“户外招牌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超亮”

成都商报 2019-06-20 01:36 大字

你是否也曾经历开车开着开着,视线突然被街边广告牌“闪”得睁不开;晚上睡觉拉上窗帘,还是挡不住各种探照灯、霓虹灯的“窥视”……

成都市对这些“灯具”出手了。19日,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全市2019年户外广告招牌及城市景观照明设施超亮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成都市将加大调查力度,核实户外电子显示屏的审批手续,对未取得设置审批手续违规设置的应先行关闭并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取得设置审批手续的也将严格控制开关时间,确保22:30前关闭。

一店一招

LED灯珠不得裸露

根据方案,在源头方面,成都市会核实户外电子显示屏的审批手续,对未取得设置审批手续违规设置的应先行关闭并依法进行查处;对取得设置审批手续的将严格控制开关时间,确保22:30前必须关闭。

同时,新申请设置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必须符合《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13-2020)》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违规设置LED显示装置且不自行拆除的,相关部门应依法查处并责令立即拆除。

另外成都市还会加强夜间巡查,对辖区内过亮发光字招牌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严格核实其审批手续,要求商家严格遵循一店一招,同时LED灯珠不得裸露在外,从严控制招牌设置数量;同时对符合设置要求的依法进行审批;对违规设置LED发光字招牌的行为,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拆除。

控制光源

禁用强力探照灯

除了控制数量,给大家带来不少困扰的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方案也有涉及。据悉,成都市会严格限制大耗能、禁止自身有污染并可能会产生有害物质的产品在景观照明设施中的使用;严禁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运用照明智能监控系统,确保自主控制的景观灯开关灯时间与集中控制的同步,做到按时启闭。

而对未取得设置审批手续(且不具备审批条件)的广告招牌设施、存在一店多招的设施相关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取证,责令即刻关停光源使用,并限期自行拆除。

同时对取得设置审批手续,但户外广告招牌存在光源设置超亮的,相关部门应责令即刻关停光源使用,并采用亚克力面板覆盖、有效降低亮度等技术手段,从源头解决此类问题;对擅自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的应责令即刻关停光源使用,并限期自行拆除;对拒不服从管理、整改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组织集中拆除。

随机抽查

处置不力依法追责

据悉,本次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其中1月至6月底前为集中清理排查阶段,各区(市)县重点对市民举报投诉的问题区域,超亮招牌问题突出区域、违规LED广告重点点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提出整治工作方案。

7月至11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区(市)县城管部门将对列入台账的问题进行全面治理,同时加强户外广告招牌和城市景观照明光源污染问题的巡查,控制新增问题,整治工作任务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11月至12月底前为检查总结阶段,成都市城管委将随机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将纳入月度和年度考核,对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追责。

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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