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被拍卖 公司拒绝交付川黔两地法院联手跨省异地执行
服装公司被查封的部分机器设备仍在使用中金法宣 本报记者 周夕又 文/图
服装公司收了设备不付款,法院判决后仍拒绝履行,进入执行程序,涉案设备被拍卖后,被执行人依旧拒绝配合……近日,记者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团队跨省异地执行,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法院通力合作,顺利将司法拍卖的被执行人财产交付给买受人,切实保障了司法拍卖财产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收货不付款 设备被拍卖仍拒绝履行
2016年6月,毕节市华美服装公司与成都锦城商贸公司(均为化名)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锦城商贸公司出售一批缝纫设备给华美服装公司,总金额为78万余元。合同签订后,锦城商贸公司按照约定向华美服装公司交付了货物,但华美服装公司在支付了40万元后,未继续支付剩余的38万余元货款。为此,锦城商贸公司将华美服装公司起诉到金牛区法院,并在诉讼阶段向法院申请保全了价值38万元的机器设备,共计194台。
为保存华美公司生产能力,发挥机器设备生产价值,经原告同意,机器设备交由华美服装公司保管使用。2017年12月,金牛区法院判决被告华美服装公司向锦城商贸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及利息,但华美服装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支付义务。
2018年7月,锦城商贸公司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金牛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华美服装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支付义务。在没有查控到其他财产的情况下,法院执行团队立即启动对保全机器设备的评估、拍卖程序。
金牛区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机器设备的拍卖事宜进行公告。经过两次网络公开拍卖,设备以11万余元被案外人拍得。当案外人凭借法律确认文书到毕节市华美服装公司所在地要求其交付所拍机器设备时,被执行人继续不配合。
两地法院联合执行 涉案设备当天顺利交付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金牛区法院承办法官决定赶赴毕节市织金县对机器设备进行强制交付。经向华美服装公司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了解,该公司厂区仍然有数名工人正常作业,所查封的部分机器设备依然在使用当中。考虑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态度及现场作业情况,承办法官预判不排除现场可能发生激烈对抗执行的情况,为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承办法官请求织金县法院协助执行,织金县法院表示全力配合。
5月30日,金牛区法院执行团队一行4人奔赴毕节市织金县,织金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带队7名执行员联手协作执行。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法官先向厂区内的留守作业员工说明情况,现场员工一开始以公司欠薪为由阻拦执行人员,不仅如此,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也企图以被执行人承诺用设备抵债为由拖走被查封的部分设备。
在织金县法院的全力配合下,金牛区法院执行团队耐心向现场阻碍执行人员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对抗执行将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其通过正当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两地法院执行人员通力协作下,现场留守员工及债权人有序清场,涉案机器设备在当天顺利交付买受人并完成装车运输,本次跨省执行行动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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