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青春护航 龙泉驿提升未检工作质效

四川法制报 2019-06-18 02:13 大字

5月30日,由省检察院主办,成都市检察院、龙泉驿区检察院承办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在龙泉驿区检察院举行

3月12日,龙泉驿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精神文明办在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检察机关公益养护林共同开展“增绿龙泉山法治伴我行”3·12植树活动本报记者 曾昌文 见习记者 宋雨霜 文/图

近年来,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以办案为中心,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和犯罪预防、参与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动脑筋、想办法、谋实干,探索打造软实力与硬实力相得益彰的优质“检察产品”,推动龙泉驿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

5月30日,由省检察院主办,成都市检察院、龙泉驿区检察院承办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在龙泉驿区检察院举行。当天,成都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也在龙泉驿区检察院正式揭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立后,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让法治之光照亮青少年的成长道路。”龙泉驿区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说。

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定位,推进未检特色品牌建设,龙泉驿区检察院于2017年打造“驿路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姚广平表示,“驿路花开”谐音“一路花开”,借龙泉驿区源远流长的桃缘历史、驿站文化与未成年人检察用法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使命相互融合,传递出未检人与未成年人“驿路同行静待花开”的责任与担当。

打造两支团队

让未检体系更精细化

2018年11月15日,龙泉驿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首例撤销监护权一案在成都市看守所开庭审理。胡某某系小丫的母亲,鉴于胡某某长期无固定住所和工作,且有较长时间吸毒史及盗窃前科,法庭当庭宣判撤销胡某某对其女儿小丫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龙泉驿区民政局为小丫的监护人。

胡某某被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是龙泉驿区检察院打造专业化未检团队的一个工作缩影。2014年,该院在推进“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过程中,将原有独立未检机构撤销并入刑事检察部。秉持机构变化、工作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2017年正式成立了“驿路花开”未成年人工作室,选派具有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的检察干警加入团队,全面开展“捕诉监防教”、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社区矫正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通过组建专业未检团队,该院办理支持起诉首例监护剥权案;借性侵类案分析研判,创新“司法救助一体化办理”机制,构筑被性侵儿童综合保护体系,先后为4名被性侵儿童发放救助金,提供心理疏导、入学、低保等救助;检教协作会签《青少年普法教育暨权益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实施办法》,保证法治进校园覆盖率达80%。各项未成年检察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有效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

除了专业化未检团队外,该院还与区教育局共建了一支由教师、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组成的精准化帮教团队,并为这个团队取名“驿路花开”志愿者,团队成员采用1+1+1分组模式(即每组由一名教师、一名法律工作者、一名心理咨询师组成),主要为青少年提供普法教育、未成年人帮教、心理治疗、亲职教育等志愿服务。

2018年9月,小明(未成年人)在龙泉驿区盗窃了一辆价值1万多元的面包车。龙泉驿区检察院考虑其父母在外地、家庭教育缺失以及初犯等,决定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8个月。案件办理过程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承办检察官就其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等进行分析,并鼓励其要多反思,以此案为戒,以后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在该院“驿路花开”团队志愿者一对一专门帮教下,小明与志愿者老师建立了较好的关系,表现良好。“法律有硬度更有温度,未检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更要凸显法律的温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官们首先想到的不该是惩处,而是要探究犯罪起因,寻求挽救的途径。”该院精准化帮教团队一名检察官表示。成立至今,“驿路花开”志愿者团队共开展跟踪帮教、亲职教育、法治宣传85人次,有效发挥了志愿者在精准帮教、法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开辟两个专区

让未检工作更专业化

5月14日,该院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6名涉罪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举行宣布教育仪式。6名涉罪未成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驿路花开”团队志愿者、专业社工机构志愿者到场参加。“这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是我们未检工作专区的工作内容之一。”该院未检团队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6年,龙泉驿区检察院建成占地近400平米,集办案、听证、心理疏导、亲职教育、跟踪帮教等未检功能于一体的未检专门办案区,实现了未检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为未检工作的专业化、社会化建设提供了基础保障。

未成年女孩小花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常常到附近小区捡拾垃圾,被小区两名男性居民性侵。龙泉驿区检察院结合未检特殊职能,对小花进行特殊、优先保护。了解其家庭特殊情况后,为了避免“给钱了事”的简单办案模式,该院还与区民政局、残联和小花所在社区两委联系,协调将被害人一家纳入低保和残联帮护的范围。为有效解决被害人管理、教育问题,检察院一方面与教育部门联系解决了其上学的问题,一方面与其监护人进行谈心谈话,督促其落实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

除了未检专门办案区,今年3月,该院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开辟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绿色通道,专门受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的控告、申诉等,畅通了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渠道,形成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合力。

同时,在总结相关案件办案经验基础上,该院提出了“司法救助一体化”办案模式。即在向控申部门移送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的同时,根据案件情况一并启动法律援助、心理治疗、亲职教育、生活安置、入学帮助等救助措施。建立两个基地

让法治教育更多元化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兮……”今年3月12日,龙泉驿区检察院联合区教育局、区精神文明办在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检察机关公益养护林共同开展“增绿龙泉山法治伴我行”3·12植树活动。参加活动的龙泉七中学生代表通过经典诵读、种树活动、知识问答等环节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2018年7月,龙泉驿区检察院在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设立了“驿路花开”观护林基地,为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犯罪预防及法治教育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5月30日举行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成都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揭牌,该基地意在有效规范和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前都是在课本上,电视新闻里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而今天在实践基地里,不仅有生动的讲解,还可以观看影片、参观模拟法庭、做小测试等互动体验,让我对法律知识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阮譞知是龙泉驿区第一小学校五年级的学生,她告诉记者,在参观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后,她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据悉,该基地建筑面积1600平米,是按照全国一流标准精细化打造的一个通俗易懂、寓教于乐平台。基地以“桃源蕴爱、驿路花开”为主题,由二楼的德法并行、殷切期望、快乐成长、雏鹰折翅、花季护航、自我保护、筑梦未来7七个主题展厅和3楼模拟庭审、宣泄室、心理疏导室、阅读室等未检功能区组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两条脉络贯穿始终,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主,家庭亲职教育为辅,力求为‘法治进校园’‘家长法治课堂’提供专业、规范的法治教育平台,满足不同对象、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需求,实现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青少年权益保护和普法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该院未检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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