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茹 应 生(茹 应 生 废 旧 泡 沫 加 工 作 坊 负 责 人 ,身 份 证 号 码142724197202282776):,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原成都市青白江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29日向你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A青[2018]罚字0702-3-2号),你至今未履行。现依法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成都市青白江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28日公告
新闻推荐
小车驾照异地分科目考试等10项新规,6月1日起实施 未通过科目一 可重新在现居住地报名考试
■天府早报记者王小瑾2018年,公安部交管局出台了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20项便民新举措。2019年,公安部交管局继续...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