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盘、BP机、大哥大… 曾经的时髦物 已变成新古董

成都商报 2019-05-19 02:48 大字

这一小片塑料会在驱动器里面吭哧吭哧地呻吟老半天时间,直到你开始怀疑它会不会被驱动器撕碎了,然后才吐出来仅仅1.2M字节的存储空间,一张像样的照片都放不下。

这世上最容易过时的,可能就是科技产品了,尤其是电子类的。

随着一代80后步入中年,

同样有一批曾经如雷贯耳、洋气新潮的科技产品,

回首之间,

几乎都已是被淘汰多年的“新古董”了。

问问现在的小学生们,

谁还听说过软盘、BP机、大哥大?

甚至MP3播放器和DVD都快要无人提起。

但这些红极一时的物件,

确实也留给了我们几多回忆,

几多故事。

5.25英寸软盘

我把它们做成一捆风铃

——在我老家废弃的房子最偏僻的阁楼里,有一抽屉的5.25英寸软盘。这个地方有多偏僻呢?最近十年来,到过南极点和珠穆朗玛峰的人,应该都比到过这里的多得多。目前看来,其实只有我来过。

这一大堆信息载体,装在黑色的塑料盒子里面,所有信息都记录在一个圆形的塑料片上,需要的时候我们会把它塞进一个叫做“磁盘驱动器”的东西里面,记录,或者读取。

这一小片塑料会在驱动器里面吭哧吭哧地呻吟老半天时间,直到你开始怀疑它会不会被驱动器撕碎了,然后才吐出来仅仅1.2M字节的存储空间,一张像样的照片都放不下。

很显然,我是郑重其事地把这些东西收起来的。磁盘的标签上面写着各种各样意义不明的字眼:绿草、竹鞭、阳光……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决定把这些东西存储起来的时候,我大概是个中二病发作的少年,以为那一瞬间的心情真的能够穿越时空,永恒流传;能够击破岁月的封印,把那股混合着年轻人汗味和灼热阳光的味道,投射到今天这个庸碌麻木的中年人心里。

然而那是不可能的。第一我没有驱动器,即使有驱动器,现在也不可能找到一台还支持FDD接口的电脑。我甚至试了一下去网上找二手货,最终也不得不承认:我的中二少年,那独特的、绝无仅有的几年时间,再也读取不出来了。

对于这个到处都是USB接口的时代,尽管那是我的中二少年,然而它们也只是一堆电子垃圾而已,既没有什么实际用途,也无法发挥其纪念价值。于是它们就继续静静地躺着,并出人意料地没有落什么灰尘,保存完好,却已被时代丢在了脑后,再也无法重新回到主流。

最后,我把这一捆5.25英寸软盘做成了一个风铃,在盘上一角钻个孔,用绳子吊起来,盘与盘之间挨得很近,风一吹就会互相碰撞,发出轻轻的噼里啪啦声。我把它吊在老家的房梁下面避雨通风的地方,风卷过风铃,黑色的盘体打着旋,簇拥着,挤挨着,碰撞着,自得其乐……

我关上老家的木板门,风铃送我离开了家。(文/龙牙)

MD与录像机

单次使用价格最贵产品

——你知道MD吗?这个可不是上古时代的产品哦,人家曾经是千禧年时代最高精尖的影音产品!MD就是“Mini Disc(迷你光盘)”播放器,不是骂人话的缩写。

这个东西出现在CD流行了一段时间之后而MP3还没出现之前,外观是一个比CD小的播放器,播放的mini碟片是可以自己录制的。那时候我家里一大摞的CD碟片,出门都带着CD随身听,一看到这个简直惊艳:哇,太小巧了!太时尚了!最棒的是,碟片可以自己录制,不需要带一摞CD。

虽然高级,但它的价格实在是有点美丽不起来。记得是2001年的样子,我刚工作不久,薪水还过得去,年底揣着年终奖,我去商场里转了一大圈,最后还是下不了手。看得上的,都是2000多3000元;很一般的,不能录制的也是1500以上,这个价位和如今买iPhone差不多了,甚至可能更贵。

刚工作的我,实在是狠不下心来买一个,周围朋友也几乎没人买,可能都觉得舍不得,但是一说起MD,都说确实很牛。

等到MP3登上历史的舞台后,不晓得谁还记得MD这东西,反正我说起的时候,很多人都大吃一惊:这是啥玩意儿啊?

类似的东西,对于我还有一样,那就是录像机。

上世纪90年代,录像机绝对是高端电子产品。在我老家那个小县城,有录像机的家庭寥寥无几。那时候,到同学家去看录像,简直是好比同学包了电影院给你放专场一样牛气冲天!

我经常在礼拜一听到某同学说,周末在谁谁家看了什么《警察计划》啊、《英雄本色》啊,甚至包括最牛的港台武打片连续剧。那种感觉,觉得自己似乎和世界先进文明远隔着天与地一般,一再盼望着有钱同学也能邀请我去他家观影。

好像我也给我爸乞求过,我们家也买一台录像机嘛。我爸的眼睛都瞪圆了,那副表情,仿佛是质问我,是新闻联播不好看了,还是八点档的连续剧看不惯了?后来终于交到一个家有录像机的朋友,经常借一些新的片子,邀请我们去他家观影。不过接触时间久了,我渐渐对这个东西的渴望也没那么强了,不再觉得稀罕。

没想到过了两年,突然有一天我爸居然买了台录像机回家!我也露出了新闻联播不好看了吗的表情。因为那时录像带质量不高,市面上也有了镭射影碟机,大家已经不再流行看录像,进而改成看镭射了。录像带的影片更新也几乎戛然而止,我甚至不记得我租过电影录像带回家看。

于是这台录像机最大的作用,就是我们自己在家播放卡拉OK录像带,唱了无数遍的杨钰莹毛宁梁雁翎,其实那时候卫视中文台的节目也够新潮时髦的,基本不用租录像带。

再往后,电视里都打出了VCD的广告,《家有儿女》里关凌那句话特牛气,我一辈子都记得——“小影碟特便宜!”

所以,录像机这个东西,出现在我家里以后,总共使用的次数应该没超过五十次。是我爸买的单次使用价格最贵的产品之一了。可能他后来也不太想看到这个蠢东西,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录像机就不见了,也许它去了另一个时空吧,没准在那里还能播放。(文/Joshua)

Walkman

那个夏夜,皎洁的月光

——自认为还算是比较早就拥有了随身听的一代少年:我初三毕业那年,因为中考成绩还不错,爸妈慨然应允了给我买一个能播放磁带的随身听,也就是著名的“Walkman”。

在那之前,我只能在他们那台足有现在的电脑机箱那么大的录音机上听歌过瘾。当时正迷恋英文乡村音乐,多么想能够晚上躺在自己的小床上,一边听着歌儿一边慢慢入睡。

我的第一台随身听不是名牌,只是普通的一个牌子,我自己都忘了是什么,但我对它十分满意,并立刻新购入了好几盒心仪的磁带。其中一盘我特别喜欢,上面的歌几乎首首爱听,比如《钻石与铁锈》《七朵水仙花》《乔治女孩》《世界末日》等等,到现在我都还能哼唱几句。

至今都记得,那个拥有了随身听的15岁暑假,夜深人静的7月某晚,暴雨过后月光皎洁,如水的银色从阳台外一直铺进我的卧室。我闭着眼睛,听着Skeeter Davis那迷人的声音幽幽唱起:“为什么阳光还在照耀,为什么海浪冲刷着岸边……”默默想起那个我正偷偷喜欢着的男孩,心中又痛又甜的感觉,年轻的感觉。

除了听歌之外,我也用随身听狂听当时极流行的《疯狂英语》磁带,那时候的《疯狂英语》真的好棒,每期收录的英文原声都深合我心。我听过南希·李根读的介绍加利福尼亚的文章,她的声音是那么柔和动听;我还边听边背了《泰坦尼克》里的好多台词,至今都记得那位老太太说的“这是一艘梦幻之船”的轻声细语……

考上大学后,我终于拥有了洋气的索尼随身听,还带线控和液晶显示小屏,应该就是当时普通大学生中最高端的配置了,我和室友们几乎人手一台,因为我们学的是外语专业,有大量听力磁带要听,不过多数时间我们都是用的复读机在听——实在是需要无数次重复才能完成作业啊。

如果说我对磁带随身听的拥有还算与时俱进的话,那么当我拥有第一台CD随身听的时候,属于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真是又滑稽又伤感的事。

因为CD太大,播放CD的随身听自然也大,而且我也不是摇滚发烧友,CD兴起的时候磁带还未曾退出历史舞台,因此我还是首选磁带。

读研期间,我有了一位热爱摇滚的酷室友,她自购了一台外放式CD播放器,个头比我爸妈家那台古董录音机小不了多少。每个周末或没课的早晨,我们伸个懒腰醒来,她就掀开帐子,蓬头垢面地选一张碟开始播放。直到今天,我对于欧美摇滚音乐的粗浅了解,都还是拜这位又酷又美的室友所分享。

毕业时,她送了几张我特别喜欢的摇滚乐队的碟给我,比如绿洲乐队、Blur乐队和埃里克·克莱普顿的专辑,深受感动的我,决定买一台放CD的随身听,还是索尼的。

可那时,各类小巧的Mp3播放器已经如火如荼,随身听这玩意,真的马上就要退入历史的幕后,我依然无怨无悔买了它,深信自己能用得上。而且当时新交往的男友非常爱听古典音乐,古典音乐的载体多半都是CD,所以买这台随身听也有为了增加共同语言的想法。

不久,我与品位高雅的男友分手,我的CD随身听也就此搁置,不是东西失宠,而是Mp3播放器实在太方便了……亲爱的Walkman,就此别过。 (文/Nora)

大哥大

第一次带出去就被偷走

——我上大学的第一个暑假,老爸买了他人生中第一部大哥大。我依稀记得那部电话算是当时流行的手提电话里比较小巧的了,翻盖,外壳黑色,价格不菲。

那个暑假我和另外两个高中同学约好一起去爬青城山。当时我家还没搬到成都,那也是我第一次独自约同学出远门。老爸出于对女儿的宠爱,以及方便我们联系家里,就慷慨地把这部电话借给了我,让我雀跃不已。

在青城山的旅行都很顺利,也没遇到需要马上打电话给家里的情况,我也一直都小心翼翼把它在背包深处放好。

从山上下来后,我们回到成都,打算在成都住一晚再坐车回家。其中一个高中同学的亲戚正好就住在火车北站附近,她就带着我们去了那个亲戚家住。晚上吃了饭后,三人商量:要不去北站看一下车次,看回家的路上要不要顺路再去哪儿耍一天,因为这一路耍得很开心。

当时感觉,就是自己已经完全长大成人,独立行走在世界上,年轻又潇洒。

当然,这种幻觉分分钟就被残酷的社会现实给击碎了。

在火车站看完车次,我们打算第二天去江油再玩一天,我终于找到机会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了最新的安排,妈妈应该也没忘了嘱咐我注意安全,但似乎没有特别强调小心手机。

我们坐上公交车往回走。我坐在窗边,手机放在一个手提袋里,好像是买衣服的那种纸袋子,敞口,100%敞开。

如今回想,真是不敢相信自己当时竟然如此心大。在鱼龙混杂的火车站转了一圈,公然“露富”亮出手机,然后丢在纸袋里坐公车往回走。

车开出不远,我余光注意到有个男的坐在我身后那排,左手伸出车窗,像是很随意在乘凉的样子,当时的第一反应是有点儿奇怪,还下意识瞄了一眼袋子里的手机。

当时的手提电话都会有个天线,天线旁还会有盏小绿灯,隔一会儿就闪一下。我斜眼看了下手机,小绿灯刚好闪了一下。过浅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让我就此没有多想,更没有去把袋子收好。

停过一站还是两站后,抑或是直到下车时,傻子一样的我这才发现手机不见了。那种惊慌和痛彻骨髓的后悔,时隔这么多年回忆,依然感到痛苦。我一路大哭着走回住处,两个同学除了安慰我也没有别的办法。

我爸人生中的第一部大哥大,就这样被我给弄丢了。(文/怒放)

BP机

我编写了一串爱情密码

——2000年,我正读高中,BP机成了当时最流行的通讯工具,看到谁腰上别着BP机,必须要投以羡慕的眼神。那时和初恋正在热恋期,为了方便联系,他咬着牙攒下生活费买了一个BP机,让我特别感动。

他买的是一台数字BP机,我每次“呼”他只能发送数字,不能发送文字。那时候手机没有普及,价格昂贵,每次找他我都只能用自己家的座机“呼”他。上高中的时候,家里不允许早恋,为了防止被我爸妈发现,每次跟他联系都需要小心翼翼。

平时上学每天都能见面,周末难熬一点,后来到了暑假,虽然他有BP机,但不能发送文字,我俩基本处于“失联”状态。都说陷入爱情的女人智商为零,但是那时候我愣是凭着对这份爱情的冲动,亲手编出了一本“爱情密码”——用不同的数字编码代表不同的意思,一张8开大纸写得密密麻麻,一共写了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他。在这张“爱情密码”里面,写着各种各样的数字和数字所代表的不同意思:

1111——来接我,可以一起吃午饭

1112——在胡同口等我

1113——10分钟后老地方见

1114——速给我回电话

1115——这周末不能见面,想你

1116——周日返校早点到,教师见

1117——速来我家接我

1118——我爸妈回来了,之前的约会取消……

两张密码纸用了大概三年,到了高中毕业我们也都有了手机。因为要保密,这张密码纸平时都要折起来收藏,边角都被磨破了,用透明胶条粘了又粘。最后密码纸“下岗”的时候,整张纸都被胶带重新粘过一遍了。

现在,这已经是一段过去将近20年的往事了,我和初恋也已经分开很长时间,各自组建家庭,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但是那段为爱情编写密码的美好记忆,我一直无法忘怀,珍藏心底。(文/嘿丘)

录音机

用磁带录下歌与告白

——1990年春节前,大学毕业半年后的我姐突然带回来一台录音机,跟着录音机一起被带回来的,还有两盘磁带,一盘是齐秦的《狼‖》,一盘是王杰的《一场游戏一场梦》。那时我正读高三,不可能明目张胆地看电视,但有了录音机,我发挥的空间就大了!

那段时间,我和我姐(我们俩住一个房间)早上一爬起来,就把录音机放起,家里一天到晚不是齐秦在吼“没有人能挽回时间的狂流,没有人能誓言相许永不分离……”就是王杰在问“是否我真的一无所有?黑暗之中沉默地探索你的手……”天哪,这两把声音,真是百听不厌。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明白了什么叫孤独,什么叫孤苦。

那个寒假,因为有了这台录音机,我连走路都像装了弹簧,特别轻快,随时都是一跳一跳的,爸妈还以为我终于懂事了,“你看她这个寒假都没啷个出去”。其实他们不晓得,我大部分时间都是调低了音量在听歌。

在那个寒假,我还因为这个录音机发展出一个特别的爱好:听广播。大家都知道,所有的录音机都有收音功能,我也不晓得那天怎么的,反正调着调着,就发现了一个频道叫“亚洲之声”,里面有档节目是台湾地区的吴瑞文和谢丽莎主持的,男的磁性,女的温柔,哇,把我迷得哟……是个类似谈心的节目,主持人一面说点感悟,一面插播些歌曲,都是当时最新的歌曲。

节目里还会分享一些听众的来信。听着听着,我就动了也给主持人写信的念头,还真的买了漂亮的信纸和信封,非常认真地写了一封自认为很感人很抒情的信给主持人,然后天天盼着在节目里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像《请回答1988》里的正峰一样,既忐忑又虔诚。当然,最终杳无音信。

除了听节目,这台双卡录音机还可以录音——买张空白磁带,这边放歌带的时候,那边就用空白磁带录音。但我们并没有录过磁带,因为在我们那个院子里,我家这两张磁带已经是当时最新潮的歌集了,其他的磁带,不是韩宝仪《粉红色的回忆》,就是“我家住在黄土高坡”之类。

我和我姐就用这盒空白磁带,录了我们自己唱的歌。那个时候又没有伴奏,完全是清唱,所以那个效果——真心不理想。我俩还没听完,就赶紧把它们洗了。后来我发现我姐还用这盒空白磁带录过她给一个男生的告白!不过这事我从来没让她知道,那个男生也没有成为我的姐夫。 (文/李遇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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