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打造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协作新机制

金融投资报 2019-04-17 01:01 大字

■本报记者 杨雪

今年1月26日,家住青羊的刘女士在外用餐时,突然收到银行三条扣款信息,分别为1206.5元、1206.5元和723.9元,共计3136.9元。“卡一直在我身上,并且我没有进行任何操作。”刘女士口头挂失后,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建议报了警。经查,这三笔钱是在印度尼西亚被盗刷的,接着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办卡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盗刷款。

在案件审理中,青羊区法院首次引入人行主导的成都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青羊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由第三方在审判前或审判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情感上更易于接受,而人行的调委会作为专业调委会,对金融纠纷的释法说理更透彻。”青羊区法院民一庭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引入金融监管机构参与金融纠纷调解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选择,调解处理能减少他们的诉讼成本,更快地解决问题;同时能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工作备忘录》,标志着三方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协作、诉调对接、审执协作、风险防范四大工作机制达成框架协议,共同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金融纠纷有效化解、金融审判高效权威。据悉,这在成都范围内是首创,刘女士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就是一个成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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