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逛商场踩到油渍 摔成粉碎性骨折

华西都市报 2019-04-10 03:07 大字

何女士被诊断为左髌骨骨折。

逛商场踩到油渍,何女士抱着孩子摔倒在地,这一摔让她左髌骨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9日,记者了解到,事发后,商场垫付了相关医疗费用,但因双方主张的赔偿金额差距过大,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

事件经过

逛商场踩到油渍摔成髌骨粉碎性骨折

8日,在省医院附近,何女士告诉记者,经过治疗,她已能走动,但还需要后续治疗。

回忆起摔倒时的情形,何女士说,事发是在去年8月28日晚7点过,他和家人到成都伊藤洋华堂高新店购物。她抱着一岁多的孩子刚进商场,脚下就突然一滑,摔倒在地。

“当时孩子没摔着,但她却站不起来了。”何女士的丈夫高先生说,他当时准备把妻子抱起来,找个地方休息一下,谁知妻子直喊疼,让他别动。这时,他们都看到了地上有一条长长的油渍。

高先生说,在他的要求下,成都伊藤洋华堂的员工找来了板凳,并拨打了120送医。经医院检查,何女士被临床诊断为左髌骨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住院13天后,何女士出院,但仍需每天到医院门诊进行康复治疗。记者在事后出具的一份司法鉴定上看到,何女士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高先生说,此次受伤,除了给妻子带来痛苦外,也给家里带来很多麻烦,本来家里就有老人需要照顾,现在还需要找人照顾孩子,“生活全乱套了”。在他强烈要求下,成都伊藤洋华堂每天派车接送妻子就诊。

事后,高先生向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下称“高新区安监局”)及消协投诉。高新区安监局在处理意见书回复称,何女士受伤事故属实,已责令成都伊藤洋华堂高新店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护。

商场回应

赔偿金额差距大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

8日下午4点过,成都伊藤洋华堂高新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何女士确实在该店负一楼摔伤,具体处理情况总部的工作人员更清楚。

9日,成都伊藤洋华堂公共关系部部长冉旭东来电回复称,何女士摔伤一事,他们深表遗憾。据他了解,事发后,高新店的工作人员配合进行了相关应急处理。住院治疗和门诊康复治疗期间,他们总共垫付了约4.5万元治疗费用,“在我们店摔伤的,我们认。”

“何女士住院了13天,门诊康复就诊35次,都是我们派工作人员打车送医,打车费就花了5927元。”冉旭东说,商场买了安全责任险,根据相关计算,除了医疗费用,他们还需赔偿包括误工费等在内的8万元左右。但伤者方计算出来是30多万元,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双方差距很大,最明显的是在误工费上。”冉旭东说,目前,双方已就此事约定好做进一步沟通,双方律师先见面谈,如果仍谈不拢,就走法律途径。

就赔偿问题,高先生也表示还在进一步协商,“误工费、后期治疗费、伤残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这些都是合理要求。”

?律师说法

商场如未尽到安全义务

伤者可提出相关赔偿

在饭店、商场等场所摔伤,这类事情时有发生。事情发生后,往往涉及到相关的责任花费及赔偿等法律问题。

针对此事,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商场方确实未尽安全义务的,则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至于赔偿金额,双方可以根据相关证据进行协商,超出合理范围内的,商场也有权拒绝。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朱律师说,另外,我国《侵权责任法》也规定了,“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吴柳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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