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注意,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不分类投放还不改 个人最高罚200元
■天府早报记者 冯浕
当你随手丢弃手中的垃圾时,会留意垃圾桶的分类标志吗?今后,如果你不正确分类投放分类垃圾,那么将可能面临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4月3日,天府早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获悉,为提高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成都市司法局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4月12日止。意见稿提到,拟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收集容器或指定收集点;拟要求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倡导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在经营活动中提供一次性用品。
小区分类垃圾桶齐备
不少居民仍习惯垃圾一袋扔
“我家5口人,每天会扔一口袋垃圾,”家住五桂路的陈阿姨告诉天府早报记者,“以前我也不懂什么垃圾分类,每天晚上都是把厕所、客厅、厨房里面的垃圾全部腾到一个大袋子里面,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里。”陈阿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知道塑料垃圾袋还是污染环境嘛,所以就想到要少用点袋子,但是每天不把家里的垃圾全部腾空,又担心招惹各种蚊虫、蟑螂,所以就把这些垃圾集中到一个袋子里面拿去扔了。”
不过,今年陈阿姨已经不再这样做了,原来这都是在读幼儿园大班的5岁小孙女的功劳,“小孙女有一天告诉我,老师说垃圾要分类,不能乱扔,会污染环境。”后来陈阿姨才意识到,小区里楼栋下那几个并排的垃圾桶上面都标明了分类,“现在我都会把厨房垃圾单独扔,比如那些打破了的玻璃杯渣滓也再不会放到厨房垃圾袋里面了。”她告诉记者,“至于那些废电池、过期的药品、用完的杀虫剂和消毒剂包装,这些都是有害垃圾,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腐烂,我会单独收集起来再拿去扔。”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在成都不少小区都有分类垃圾桶,不过小区居民并非都能真正做到分类扔垃圾。建材路附近一小区的安保人员张先生也告诉天府早报记者,“小区早就有了分类垃圾桶,但是很多居民对此并不为意。”他坦言,“我在小区很少看到有人提几个垃圾袋来扔的,基本上都是一大袋随手就丢到一个桶里了。”
此外,记者还发现,街头垃圾桶虽然都进行了分类,不过不少人还是习惯性“随手扔”,“以前确实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特别是在路上扔垃圾的时候,都是随手就丢弃到垃圾桶里面了,很少会去动脑筋想想该扔哪个垃圾桶。”在人民北路上班的王先生坦言,虽然早知道垃圾应该分类,但是却很难坚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红星路附近的两处垃圾桶,天府早报记者都发现了错乱分类扔弃的垃圾,一处“其他垃圾”收集桶中被扔了塑料袋和泡沫,而另一处“其他垃圾”收集桶中还被扔了废旧纸张,而这些垃圾其实都是“可回收物”,是垃圾“资源”。
个人违反垃圾投放规定
拒不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到2019年底,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及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1000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8万吨/日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都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土地资源、再生资源利用、提高民众价值观念,构建绿色环保的社会环境,是破解垃圾治理难题的有效方法。
4月2日,为提高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成都市司法局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4月12日止。
意见稿第二十二条列出了成都市城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包括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纸类、塑料制品、玻璃、金属、家具等;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及容器、废油漆及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餐厨垃圾,指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居民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及农贸市场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如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纸巾、园林绿化垃圾等。
第二十三条提到了分类投放要求,“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意见稿同时提到了违反分类投放的责任,违反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点击“意见稿”
餐饮配送 不得主动免费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
天府早报记者翻看意见稿发现,第四十六条还提出了“限制一次性用品”,指出成都市倡导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在经营活动中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者应当提示、指导消费者理性、适量点餐,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提示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和可降解的餐具,不得主动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
记者随访多位市民发现,外卖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已经是惯例,“我最爱吃冰淇淋了,就算是我点一杯,所送的餐具中也是两个红色的塑料勺子。”80后的马女士坦言,“外卖餐饮一般会在点餐的时候特别要求填写几人用餐,然后再配送相应的餐具,不过我发现即便是不填写几人用餐,老板一般也会按照点餐的数量多少,来配送餐具。”值得一提的是,天府早报记者4月3日在某外卖平台上发现,点餐时在“餐具数量”一栏标注了“选无需餐具,助力环保”,对此,马女士表示,“未来点餐的时候一定记住勾选此栏,为环保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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