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届科学放生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座谈会举行多方共话“科学放生”重要性 倡议更多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
昨日,成都市首届科学放生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座谈会在成都市百花潭公园举行,四川省林草局、成都市公园城市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成都市森林公安局、成都文殊院、成都动物园、鸟市商家等多家相关单位共聚一堂,就科学放生、合理护生、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紧迫性、存在的困难、方式方法等展开讨论、对话和沟通。
记者了解到,该座谈会是四川省暨成都市第38届“爱鸟周”系列活动之一,也是成都市首次举行以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放生为主题的多方座谈会。与会人员分别从守法和宗教价值、生态科学、管理执法等角度对科学放生野生动物发表了看法,会议还讨论并通过了《合理护生依法保护野生动物成都倡议书》,或将于近日正式发布。
“目前比较常见的放生种类有鸟类、两栖爬行类和鱼类,但是由于很多市民没有做到‘科学放生’,不仅对被放生的动物造成了伤害,对整个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也造成了影响。”成都观念会会长沈尤告诉记者,从生态科学和野生动物保护角度来看,“放生”是一种对野生动物很有效的保护方式,但是应该做到坚决反对非科学救助性的野生动物放生行为和因放生而刺激的野生动物贸易行为,对“随手解教”而非“为放生而放生”的野生动物放生行为需符合法规、科学评估、谨慎而为。沈尤还表示,除对野生动物个体和种群进行直接的保护之外,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即是对野生动物最大的保护。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然而,野生动物却时刻受到人类活动的不利影响。这些不利影响对野生动物的正常栖居和种群稳定都带来压力,甚至造成诸多综合的风险。比如放生,本意是‘惜生’和‘护生’,但不恰当、不科学的放生行为,对生态、对社会、对文化都造成了‘伤害’。”据成都市公园城市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靳敏介绍,国家十分重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保护做出了更加细致和严格的规定,国家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对野生动物放生行为做出了法理规定。“我们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集合多方力量发出倡议,让每一位市民都能通过‘合理护生、科学放生’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
本报记者 王琳黎 实习记者 曹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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