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朋友喝了酒 还要把车给他开醉驾 两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成都日报 2019-03-21 01:37 大字

你没喝酒,明知朋友喝了酒, 把自己的车给朋友开,可别认为这是小事,朋友被查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你就是共犯,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昨天,市交管事故处重案大队通报了一起典型醉驾案件,该案件在成都市尚属首例。车主芦某在明知朋友周某喝了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车交给周某开,结果周某被查出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芦某也成为了共犯。“两人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面临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重案大队民警谭高建说,这起案件非常具有典型性,希望大家一定引起重视。

昨天上午,记者在交警六分局办案区见到了车主芦某,“法律意识淡薄,没当回事,他说想练下车我就给他开了。”回忆起当晚的事情,芦某后悔不已。

3月18日晚,交警六分局民警在科华南路与锦尚东路路口进行检查,21点40分左右,二大队民警马正国发现一辆面包车很可疑,东拐西拐,甚至开上了非机动车道。

马正国将该车拦下检查,开车的是周某,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除了周某,车上还有车主芦某和他的妻子。经过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223.9毫克/100毫升。经过医院抽取血样,血液酒精含量为202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驾标准。

芦某告诉记者,当晚他和周某一起在双流白家吃饭,因为他要开车,就没有喝酒,周某喝了酒。开车从天府收费站下了绕城高速后,周某提出他很久没开车了,想练下车,他就把车给周某开了,才开了几百米就被交警拦下了。

“我们在对醉驾案件的梳理中,除了这起案件,还有一起同类案件,都是车主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谭高建说,这里要提醒广大车主,在明知朋友喝了酒之后,千万不要将自己的车借给朋友开,要保管好自己的车辆。

本报记者 何良

民警释疑——

很多车主都担心,是否自己的车被朋友开了,朋友被查出醉驾,自己就是共犯,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呢?对此,民警进行了释疑。

1.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明知朋友喝了酒,二是将自己的车交给朋友开。

2.如果车主将自己的车借给了朋友A,朋友A明知朋友B喝了酒,将车给了朋友B开,那么涉嫌危险驾驶罪共犯的便是朋友A,因为朋友A是当时车辆的保管人,车主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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