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共享25项数据

成都晚报 2019-02-19 09:26 大字

“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改革是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内容之一。如何规范企业正确登记相关信息?企业无法联系,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怎么办?如何搭建司法与行政部门信息沟通的桥梁?1月1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就“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工作进度接受记者采访。据市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诉讼事务二科负责人付驰介绍,根据《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成自贸办发〔2018〕9号)工作要求,“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改革工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推进。据了解,2018年11月,双方已就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达成共识,初步确定双方共享25项数据,涉及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名称等基本信息、企业的诉讼地位、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送达结果等。

故意躲避诉讼文书送达?

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护航

2月11日,成都市召开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动员大会。强调要努力建设与城市经济规模国际排名相称的营商环境和市场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法院建立的“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正是以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成都走向世界的具体实践。

付驰告诉记者,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针对故意躲避诉讼文书送达,未确认具体送达地址等情况,规定可以将企业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确定为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按照该规定,如果企业登记地址不实或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可能会影响涉诉企业诉讼权利的行使。”付驰说,因此,法院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涉诉企业未确认送达地址的,法院将调取市场监管局的企业登记信息,用于诉讼文书送达,如果无法送达,将反馈给市场监管局,由其依法调查处理,这也使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更具针对性。法院通过与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互动和信息互通,双管齐下逐步促进企业主动登记真实信息,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王刘丽介绍,按照成都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相关要求,市场监管局与法院以信息共享为基础,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归集共享、业务协同联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应用机制、企业破产案件对接机制、企业重整案件的失信修复对接机制、涉企执行案件对接机制。在法院的立案、送达、审判、统计环节,实现信息共享、证据互认、业务对接的目的。”在王刘丽看来,成都以信息化系统、大数据为支撑,实现涉市场主体行政与司法信息的完全、深度的融合,即整合了行政和司法的管理资源,又为创新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多维度服务企业发展打通了通道。“行政和司法部门之前是条块式的,各做各的事。现在通过这个桥梁,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收集共享、业务协同联动,达到了深度的融合”。

为全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试运行

去年,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项目正式启动。据了解,“成都市市场主体智慧监管平台”依托成都市电子政务云等数据资源,以监管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跨部门协同监管为核心,构架“1+3+N”监管体系,形成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监管应用网络,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和市场监管提档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1+3+N”即建设一个统一平台,支撑市、区(市)县、街道(乡镇)三级应用,实现“三个全覆盖”——市级监管部门全覆盖、区(市)县监管部门全覆盖、街道(乡镇)全覆盖,并按照市、区两级监管部门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制N个功能模块,满足不同需求、分层分级的“1+3+N”智慧监管工作平台,形成覆盖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监管应用网络。

从去年正式启动建设,如今,效果如何?据悉,目前智慧监管平台正在建设过程中,去年12月已经在自贸区进行试运行。全面投入运行后,将与法院执行工作系统互联互通,与法院共享相关涉诉涉执企业数据,为法院形成专报或相关司法建议提供信息支撑。记者了解到,该平台具备大数据智慧决策分析功能,可对成都市企业纠纷涉诉分布情况、各行政管理区划内企业主要涉诉案由、重点企业涉诉、行政部门涉诉情况等,综合运用行政监管数据和司法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实现科学预判市场风险、创新企业信用修复、精准服务企业发展,提高以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成都晚报记者 何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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