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代购办营业执照不再难!成都出台指导意见:网络经营场所可作为经营场所登记
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电商法明确,从事个人代购、微商、开网店的,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否则不可以继续店铺经营!这让“朋友圈”里的微商炸了锅:如果不办营业执照,面临的可能就是罚款,而没有实际经营地址,又该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昨日,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答了这个众多微商、网店经营者关心的问题。该局已正式下发《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据悉,截至1月29日中午12时,全市已发放了231户以网上店铺网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
用网络经营场所
办理注册登记
需提交这些材料
“由于线上经营的性质,比如在微信上的很多小卖家并没有常规的经营场所,有的直接在家中用电脑就能经营店铺,而以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住宅用途的房屋一般不能作为经营场所办理登记注册,这使得很多小卖家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指导意见出台,明确可以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对通过网络从事食品(餐饮服务)等经营,对经营场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来说,就是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该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区(市)县登记部门为其登记管辖机关。住所可以是经营者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经营者经常居住地与居民身份证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可以是《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址,也可以是自有房屋产权(自购房屋)所在地的地址,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地址。
那么使用网络经营场所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记者了解到,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交《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以网络经营场所
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
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仅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该负责人强调。
记者在一张已经打印好的某个经营饰品的淘宝店主的营业执照上看到,和传统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相比,这张执照的特别之处就在于“经营场所”一栏是申请人填报的“淘宝网:店铺网址”,“经营范围”后标注了“仅限于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字样。
如果经营者在多家电子商务平台都有网店,多个平台的网址信息都要记载在营业执照上。那么经营者除了从事网上交易,在线下有经营场所该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呢?“经营者应向其线下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经营场所’一栏填报其线下实体的经营场所,按照线下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才能同时在线上和线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该负责人表示。
“我是淘宝卖家,我申请使用淘宝店网址办理营业执照,淘宝网总部在杭州,难道我要千里迢迢去杭州办理登记吗?”针对类似的疑问,《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申请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其经营场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要到住所所在地的区(市)县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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