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三宗违法行为被处罚

成都商报 2019-01-22 03:45 大字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2019年的首张罚单,开给重庆银行。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成银营罚字〔2019〕1号)显示,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有三宗征信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存在的三项违法行为分别是:未按规定向信用信息异议申请人书面答复异议核查处理结果;未履行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的事先告知义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征信系统查询用户离职后,未立即对查询用户账号予以停用。

“确实是2019年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开出的首张罚单。”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记者,违法行为发生在去年,在今年报送处罚。

业内人士表示,人民银行对于征信违法的处罚增多,不仅是因为监管政策加速落地,征信执法的力度也在持续加强,而因征信违法受到处罚较多的机构将被降低评级。红星新闻记者 吕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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