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刘宁:有条件的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庭

四川法制报 2019-01-15 05:31 大字

“好的营商环境鼓励创业,也容忍失败。”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成都理工大学破产及企业保护研究中心主任刘宁提交提案,建议建立畅通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生易死难”,这是刘宁对当前市场退出环境的直观评价。目前四川省营商环境优化中涉及市场退出的主要举措是企业简易注销,但适用范围较窄。大部分企业只能通过破产清算程序退出市场,或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重获市场竞争力。

刘宁建议,构建全方位市场退出机制,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同时重塑破产法治理念,引导企业采用破产方式退出,建议加大破产法普法,通过法律宣讲、典型案例等方式为破产去污名化。在破产受理上,司法机关应规范破产受理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不关门、不推诿。建议有条件的法院成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人才培养、专业队伍建设。

刘宁还提出,应借鉴浙江省、深圳等地“府院联动”经验,建立由法院、税务、经信、国资、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破产办理的统一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司法与行政的协调、互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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