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企合法权益成都市司法局首次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实施细则》
记者昨日获悉,为贯彻落实成都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保护成都市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民营企业活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成都市司法局首次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项实施细则》的通知。记者看到,该十大举措包括案件指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公证服务等多项利好消息。
关键词 30专家指导民企案件
依托市律师协会、市公证协会、市司法鉴定协会重大法律事务领导小组,遴选30名专家人才(包括律师、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员),成立民营企业重大案件协调专家组,做好涉及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重大案件指导,加大对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企业权益维护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关键词 开设民营企业法治讲堂
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依托“法治成都”宣传平台,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开设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推动民营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不断完善民营企业治理机制。
关键词 公共法律服务惠民企
以司法所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依托,为民营企业提供涉法知识咨询、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针对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送法进民企;协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解决民营企业困难。
关键词 “一站式”法律服务
构建民营企业的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走出去”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外国法查明中心”;完善民营企业“一带一路”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建立国际仲裁中心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自贸试验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集成提供国际贸易、跨国企业并购、知识产权、破产清算等“一站式”法律服务。
关键词 涉外中介法律服务有奖励
对涉外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按其涉外法律服务业务规模给予每年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扶持和支持;在蓉执业的律师事务所,获得司法部批准的涉外联营资格,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律师事务所每引进1名取得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关键词 保障民企依法减负
充分发挥市律师协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平台优势,深入贯彻中央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运用破产法律机制拯救危困民营企业,让具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依法减免债务,释放有效生产要素,实现重整再生。
关键词 建立民企知识产权维权体系
依托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遴选20名知识产权维护专家律师,建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专家智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权益,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重大经营风险;鼓励更多律师事务所取得专利代理资格;鼓励成都市更多律师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和《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认真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并购拍卖、招标投标、提存抵押、知识产权、股权流转等公证业务,为成都市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承接人民法院委派、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委托或邀请调解的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当事人自愿提交调处的知识产权纠纷。
关键词 民企公证“最多跑一次”
开展“减政便民”行动,严格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涉及民营经济从业者申办的简单公证事项应做到立等可取或当日出证,较为复杂的公证事项原则上将规定出证时间缩短为5-7个工作日。优化公证办理流程,推行网上办证、远程办证、上门办证模式,提供延时、预约、加急等公证服务,提供46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方便办证需求。
关键词 民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
指导在市级驻蓉商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吸纳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有行业影响和威望、具有法律素养、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企业经营者、商会法律顾问、工会代表担任人民调解员,及时受理调解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伤认定等劳动争议和合同履行、贷款赊欠、工程劳务等合同纠纷,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 民企法律援助走“绿色通道”
组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为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协调处理民营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困难职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免经济状况审查,做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
本报记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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