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保险遭整顿“相互保”变“相互宝” 专家指出,没有了保险属性,用户所能依靠的只能是蚂蚁金服的品牌信任度
专家指出,没有了保险属性,用户所能依靠的只能是蚂蚁金服的品牌信任度 ■天府早报记者冷宏伟
蚂蚁金服一款名为“相互保”的产品蹿红网络,上线仅一个多月,“参保”人数已超2000万。近日,蚂蚁金服又将“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脱离了原本的保险属性,变成了纯粹的网络互助产品。
业内人士指出,这款销售极好的产品由原来的“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定位为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信美人寿的“退出”也意味着“相互保”原有的保险属性不再存在。但“相互宝”与传统的商业健康险并不冲突,可以视为社保、商业保险之外的有益补充。
更名
从“相互保”到“相互宝”
保险变身互助计划
11月27日,蚂蚁金服发布公告表示,自当日中午12点起,“相互保”将升级为“相互宝”。老用户可一键升级至新的“相互宝”,升级后,用户获得的保障和体验均不会发生变化。此前未曾加入“相互保”的用户,可以直接加入新的“相互宝”。
据了解,“相互宝”在100%保留用户原有权益的情况之下,将推出一项新福利,即用户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分摊金额188元封顶,如有多出部分全部由蚂蚁金服承担。以后,“相互宝”会在每年末公布下一年封顶金额相关情况。
除此之外,“相互宝”收取的管理费将由保障金额的10%下调至8%。未来,如果参与人数低于330万,计划也不会解散,仍继续为用户提供一年的大病保障。
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与“相互保”相比,“相互宝”已是一款基于互联网的互助计划,背后不再对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也就是说,这款产品从团体重疾险,变成了纯粹的网络互助计划,并由蚂蚁金服独立运营。
蚂蚁金服坦言,近期接到合作伙伴信美人寿的通知,其受到监管部门约谈并指出涉嫌违规,因此信美人寿不能以“相互保大病互助计划”的名义继续销售。
此前,京东金融与众惠相互共同推出的“京东互保”上线仅一天就悄然下架,虽然众惠对外宣称是灰测期,但当时有媒体报道,下架并非灰测期技术调整这一简单原因,而是该产品触动了传统保险公司的利益,受到各方投诉。
火爆
参与方便 上线1个多月已有2000万人加入
今年9月6日,信美人寿向银保监会报备“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10月16日,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联手支付宝推出“相互保”,这款0元就能加入,最高享30万元保额的产品在40天之内就吸引了超过2000万用户参与,被称为“最卖座的健康险”。
根据“相互保”的规则,“芝麻分”650分及以上的蚂蚁会员(60岁以下),满足一定健康条件,在签署一系列授权服务协议后,就能加入保障计划。在他人生病时,所有用户均摊赔付产生的费用,当自己生病时,也能一次性领取最高30万元的保障金。对于参与费用,“相互保”此前明确每月分2次公示、分摊,每单出险案例分摊金额不超过0.1元。信美相互精算师也测算过,预计每位投保人年保费支出为100多元。
“我就在第一时间参加了‘相互保’,除了0元就能加入外,主要是它的理赔门槛很低吸引了我。”在成都一互联网公司上班的陈小姐在接受天府早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称,“每年只需要180多元钱,10年也不到2000元,即使不出险就当是捐献爱心了。”
然而,作为一款“团体重疾保险产品”,“相互保”在产品报备、销售等环节却存在诸多违规。11月27日,信美相互在公告中称,近期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了约谈,并对《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相互保团体重症疾病保险》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指出其涉嫌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性宣传、信息披露不充分等三项问题。
争论
保险还是互助?
可视为社保等之外的补充
“相互保”的下架,在互联网圈和保险界引发了激烈讨论,观点主要有两派:一方认为,相“互保到”底是不是保险值得怀疑,“不能打着保险旗号干不是保险的事”;而另一方则认为,“不要站在保险的制高点讨论相互保”,不能用传统观念去定义新事物。
其实,相对于我国执行了数十年的股份制保险公司承保模式,相互保险的确算是一个新兴事物。2015年2月,我国发布了《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为相互保险铺设了制度基础。2015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修订《保险法》的征求意见稿,第一次提出“相互保险公司”的概念,与传统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形成并立的局面。
相互保险有别于传统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相互保险,在理论上被认为是“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追求会员保障最大化的保险形式。在公司承保模式之下,参保者先预交保费,待生病时由保险公司理赔;在相互保险模式中,成员起初不用或者几乎不用付费,待其他成员患病时,才共同分摊理赔费用。
传统股份制保险公司模式下,顾客交保险费后理赔,保险公司会出现“惜保”的问题。保险公司往往会倾向于从严解释保险条款;在相互保险的机制上,运营公司的收入来源于理赔费用,就不存在“惜保”问题。
其实,相互保险与网络互助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认为,原有的“相互保”带有保险和互助双重属性,形式上是保险、实质上是互助,是一种商业模式创新。
争论焦点
保险还是互助?
“相互保”到底是不是保险值得怀疑,“不能打着保险旗号干不是保险的事。”
“不要站在保险的制高点讨论相互保”,不能用传统观念去定义新事物。
观点>>>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相互宝”与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也不冲突,同时购买两项产品,真的遇到大病风险时,既可以享受“相互宝”保障金,也可以享受传统保险正常承保。“相互宝”可以视为社保、商业保险之外的有益补充。但需要指出的是,没有了保险属性,升级后的用户所能依靠的只能是蚂蚁金服的品牌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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