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促进建设领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全覆盖 根据良好记录 差异化管理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为深入贯彻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和省、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市建委印发《促进建设领域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构建全覆盖的信用评价体系、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激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降低报建成本、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十条措施。
关键词 信用评价全覆盖
信用良好的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
2年内参与市政工程投标不受信用排名限制
目前,成都正在推行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制度,《措施》提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勘查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图审查企业、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等建筑市场主体全覆盖信用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管理。”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信用情况将与招投标挂钩,平等地向所有企业开放政府性工程市场,保障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同时,将信用不良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公平竞争的良性机制。
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创业成长创造机会,允许信用良好的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经申请获批后,2年内参与市政府性工程投标不受信用排名限制。并鼓励在从事建筑业活动满1年且信用评价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地建筑企业在成都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若成立的子公司满足相应要求,在提供足额担保的情况下,2年内参与成都市政府性工程投标不受信用排名限制,并试行在现有资质类别范围内承接高一等级资质相应的工程。
关键词 四阶段并联审批
优化审批管理模式
立项到竣工验收减至90个工作日
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一家牵头、分段协调、限时办结”原则,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并联审批。
按照“全流程、全覆盖”原则,将行政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纳入标准化管理。采取“减、放、并、转、调”等综合措施,全面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平台、审批体系和监管方式,实行“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的审批管理模式,大幅压减审批要件,将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总用时压减至90个工作日。
关键词 缴纳保证金
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缴纳比例从5%调整为最高3%
此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在5%,根据《措施》,将调整为最高3%。其中,对信用优秀的房地产开发类建设企业、信用优秀的施工企业及非房地产开发类项目的建设企业,可采取信用担保方式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免于缴纳现金和提供其它担保;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可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商业担保函代替现金缴纳。
对确需缴纳现金保证金的,实行单个项目500万元封顶、同时承揽多个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1000万元封顶。“已按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没有现行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可以按以上规定退还超出部分。”
促进建设领域
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1
构建全覆盖的信用评价体系
2
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
3
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4
激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5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6
分类分阶段推行告知承诺制
7
降低报建成本
8
降低中介服务成本
9
降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
对建设工地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
成都晚报记者 滕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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