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牵紧“文明绳”

广西日报 2018-11-22 07:55 大字

事件回顾

11月2日,重庆某麻将馆饲养的马犬突然发狂,咬伤一名3岁女童。

11月3日,杭州市民徐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孩子被没拴绳的狗吓到,她驱赶狗却被狗主人殴打。

11月9日晚,浙江永康市方岩镇文楼村老年协会路边,一名过路的10岁小女孩突然被不知道哪里冲出的一只大狗扑倒,咬得鲜血直流。

关注

为养狗“立规矩”

据媒体报道,仅11月1日至15日,就有不下20起犬只伤人事件发生。今年1月至10月,全国狗伤人事件已经发生7717起。狗患导致的人狗对立、毒狗伤人等恶性事件频发。多地多部门开展不文明养狗整治行动,纷纷出台“史上最严”养犬条例,对养犬行为做出了规范。

多地严查犬只合法身份。近几年来,各地犬只治理的核心是犬只的合法身份,要求养犬人给犬只办理犬证。今年11月16日,成都市推进新一轮犬只整治,具体内容也包括推进电子犬证办理。即对辖区内未办证的犬只开展办证工作,进一步摸清犬只底数,对于一户多犬、饲养禁养犬等行为进行纠正。

城管部门承诺文明执法。前不久,杭州城管虐狗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养狗人士恐慌。经当地媒体报道,该事件乃事发小区物业接业主投诉后围捕流浪狗。11月17日,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开信,表示在治理过程中,始终秉持文明执法原则,“能抱的不牵,能牵的不网,能网的不钳,能钳的不吹”。对犬只以抱和牵为主,严禁暴力执法。

由于犬只外出时间伤人事故多发,这一轮犬只治理在遛狗管理方面为历年最严。比如青岛市提出三类场所不允许遛狗,包括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诊疗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此次治理着重整治违规携犬进入规定场所行为,同时,整治占用公共区域养犬行为。此外,文山市对遛狗时间的限定也有具体规定。(摘自《南方都市报》《新京报》)

声音

促进文明养狗,一方面需要依法办事,另一方面需要社区成员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比如社区成员共同制定针对文明养狗的社区公约,所有养狗的业主都必须遵守。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来制定这样的社区公约,并由业主之间互相监督。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

(摘自《新快报》)

不能因为相关职责不清晰,在执法上“和稀泥”或推诿。有必要把执法明确归口到具体部门,如果接到市民投诉,执法部门应该迅速、公正、严格地执法。拉网式、运动式执法仍然有存在的必要;城管、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有必要定期联合整治,严格打击、常态化治理不文明养犬行为。

——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学林

(摘自新华社)

各地举措

云南文山:限制遛狗时间

10月底,云南省文山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提到:文山城规划区范围内犬类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放养;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7:00~22:00禁止遛犬;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捉,并按有关规定处置。(摘自《春城晚报》)

江苏连云港:犬链长度不超2米

11月10日,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规范城区养犬工作的通告》,根据该市地方性法规《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将依法处罚城区违法养犬行为。条例第14条第二款规定,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束犬链,为允许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佩戴嘴套,及时清理犬类粪便。如携犬出户不按规定使用束犬链(绳)或者嘴套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摘自江苏网)

浙江杭州:无证养犬最高罚1万元

从11月15日至12月底,杭州将对“不文明养犬”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其中,携犬出户未束犬链,由犬类主管部门暂扣犬只,对养犬人处以4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未办理《养犬许可证》的,处罚力度将往顶格靠。个人无证养犬,将没收犬只,并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单位无证养犬,将没收犬只,处以最高1万元罚款。(摘自《都市快报》)

陕西西安:建立养犬登记黑名单

近段时间,西安公安部门就在各区县展开常态化上街查狗,还引入了“黑名单”制度。对于犬主遛狗不栓绳、不携带养犬登记证等违规行为,第一次查处将被批评教育;第二次被发现依法进行处罚;第三次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对有遗弃、虐待犬行为的,吊销养犬登记证,5年内不得再次养犬。

(摘自西部网)

山东济南:实行养犬登记计分制

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济南市实行养犬登记信用计分制。第一次查处犬只扰民、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的行为,民警将对犬主进行警告,并扣除3分;第二次查处时,将按照情形对犬主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并扣除6分;第三次查处时,对犬主扣满12分,同时,狗证若未年审也将一次扣除12分。扣满12分的犬主将被暂时没收犬只,到指定地点学习相关养犬法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回犬只。

(摘自《北京青年报》)

湖北武汉:受罚者纳入失信名单

记者11月15日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新增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物业如对违规养犬坐视不管,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而对于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等。

(摘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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