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 福利房 集资房 三套房见证成都家庭住房变迁
吴女士家住过的老房子吴女士家数次购房的相关票据
吴女士平时出行,常常要路过成都科分院(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每次路过,都会看到自己居住过的三栋老房子还在。在吴女士的家中,至今仍保存着三张上世纪90年代的购房凭证。
三栋房子,分别是成都科分院建于1958年的图书楼,建于1976年的76楼,建于1995年的95楼。其中,图书楼是公房;76楼在上世纪90年代初公房私有化,成了职工福利房;95楼是商品房的过渡——单位集资建房。
从出生到考上大学,吴女士在这三栋老楼里度过了人生的初始阶段。而家中收藏的三张购房凭证,则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住房制度的不断变革。
第一套房
图书楼改建的职工宿舍
· 格局 ·
两家人共享一室两厅
图书楼,顾名思义,在改建成职工宿舍前的职能,是收藏图书,因此它的结构并不十分适合居住。这座四层的小楼原本设计为每梯两户,每户46平方米,一室两厅。每户的卫生间,都独立设在走廊的阳台上,只有一个蹲坑,墙上悬挂着热水器。每到冬季,在这样敞开的卫生间洗澡可以说是一件受罪的事,冷风从敞开的阳台肆无忌惮地吹进来,热水打在身上也驱不散寒冷。
由于住房紧缺,两户中间的墙上开出了第三扇门,每层楼变成了三户人家。据吴女士的父母回忆,包括吴女士他们在内的两家人,共享原本的一室两厅,把中央14平方米的房间一分为二,形成各自“一室半”这样奇特的场景。这样划分后,吴女士家拥有7平方米的卧室、16平方米的客厅、4平方米的厨房和过道,与邻居共用卫生间,一家四口人(包括一位保姆)挤在这里生活了4年。
吴女士的父母当年拿的都是干部工资,加上没有其他负担,很早就购买了彩电和冰箱,整套家具将不到30平方米的小家塞得满满当当。吴女士的母亲现在还对那时的家具记忆犹新,品牌、尺寸、价格、购买时间,都如数家珍。
“18英寸的长虹彩电,1988年赶在长虹涨价之前抢到的,花了1430元。当时的长虹彩电供不应求,很快就涨到1800元了。”对于当时果断下手,抢在了涨价之前,吴女士的母亲十分得意。
“冰箱是进口的,110升,也是(19)88年买的,花了990元。”说到进口冰箱,就不得不提那个年代的特色。“当年只有留学、因公出国回来的人才有资格买进口家电,他们有购买‘三大件’(冰箱、彩电、洗衣机)的指标。我们是通过侨汇公司购买的指标。”
· 装潢 ·
地上水泥砖,墙面石灰水
“没有装修一说,地面是水泥砖,墙面是加了蓝色涂料的石灰水。一组6个韩式沙发,尼龙的沙发面料,花了600元。其他家具总共花了800元,还有一辆五羊自行车,一辆永久女式自行车。这在当时已经奢侈得不得了啦。”
虽然居住条件逼仄,但日常生活的花费非常便宜。当时吴女士父亲的工资每个月有108元,母亲107元,单位每月只收取几块钱的房租,水电费只有1元钱左右。没有物业管理费,垃圾清理、公共区域卫生、绿化都由单位后勤管理处负责。
家属大院里最让老一辈人怀念的,是亲密无间的邻里关系。吴女士小时候常常是在邻居家吃过晚饭,才在母亲的千呼万唤中钻回家,拍着圆滚滚的肚子看着母亲:“已经饱饱了。”而工作繁忙时拜托邻居暂时照顾孩子,更是家常便饭。
第二套房
福利房
· 凭证 ·
只有一张收据
1993年,单位将公房作为福利房出售给职工,吴女士家搬到了面积稍大的76楼。
这种5层楼,每层4户的老式居民楼,在成都已经不常见了。单元楼梯间的左右两侧各开了一扇木门,门后狭长的走廊上各有两户人家,共用阳台和晾衣绳。相比图书楼,最大的不同是卫生间在室内,虽然仍然只有一个蹲坑的大小。由于建筑设计时出现了细微的失误,楼梯间的形状让内侧两户的客厅位置有一个难以利用的夹角,减小了实际可用面积。几经考量后,吴女士家选择把这里打造成一间三角形的嵌入式储藏柜,里面堆放着不常用的杂物。
当时还没有公摊面积的说法,套内建筑面积为39平方米,一室一厅一厨一卫。1993年,吴女士的父亲缴纳了3774.72元的购房款,唯一的凭证就是一张“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没有任何其他合同、协议书。这张收据看起来简陋又单薄。圆珠笔填写的付款方、收款人姓名,摘要处写明收款名目为“交购房款”,大写的金额上加盖了工作单位的公章,乍一看,仿佛是在街头小店买文具时开的发票。吴女士的父亲对此十分感慨:“现在购房合同上至少有20多个条目。”
25年前,吴女士父母的工资总和为500元出头。即便如此,3700多元的购房款也要全家人不吃不喝7个月才能攒下来,加上简单的装修,几乎掏空了家里的积蓄。搬家时旧宅里的家具一件都舍不得扔,唯一新增的东芝半自动洗衣机还是外公淘汰的二手货,磕磕绊绊地用到了1997年。
· 生活 ·
电话成幼时最爱的玩具
搬家后为了补贴家用,父亲选择外派到深圳,一年只有春节期间才能回家一次。从此电话成了必需品。现在并不觉得座机有多么稀罕,但当年不仅申请流程冗长,还要交一笔4000元的初装费,比买房还贵。装上后,电话成了吴女士幼儿园时期最爱的玩具。
母亲笑话她:“她才不关心通话内容,抢着接电话和挂电话倒是比谁都积极。当时她还不到一米高,电话一响就奔过去接起来,‘你好’‘嗯嗯’‘再见’,我‘抢救’都来不及就‘啪’挂断了。”还有就是母亲在打电话,女儿在旁边捣乱,一不注意就乱按键。“因为女儿,家里多出了一大笔长途话费。”
第三套房
集资房
1995年,单位召集员工集资建房,由单位提供土地,员工提供部分资金。这一批集资房只有两种户型,工人55平方米,研究人员(干部)76平方米,都是一室两厅。
确定参与集资后,吴女士一家把76楼的福利房退还给单位,所得3774.72元划入集资账户,1995年一次性缴纳了21900元的集资款,建成验收后,补交了6379.5元的差额。76平方米的住宅总共花费31654.22元,算下来每平方米416.5元。吴女士的父亲回忆,“那时住房公积金刚刚兴起,我们1998年补差价时确实缴纳了公积金,包含在那张购房发票里。”由于是部分集资,员工只拥有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
“集资房选择位置和楼层有一套标准,按照员工资历打分,分数越高的选房排名越靠前。评分标准包括工龄、所龄(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职称、学历等。”吴女士父亲的评分不算高,轮到选房时只剩下三单元的一楼和七楼,考虑到采光和鼠患,最终选择了七楼。顶层冬冷夏热,没有电梯,七楼对老年人很不“友好”。2008年地震后,95楼受损,吴女士家最终搬到了现在的商品房里。
如今居住的商品房,自然条件较好,但从公房到福利房,再到员工集资房,这是上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成都普通居民住宅变迁的标本,成为住房制度不断改革的写照。“出售公有住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允许住房商品化、加快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到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吴女士感叹,“我都见证到了!”
成都商报记者 吴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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