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正起草《居民小区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电力负荷扩容需小区“双2/3”业主同意 市房管局:考虑通过协议补偿机制折中处理 成都出招 规范安桩

成都商报 2018-10-23 01:55 大字

车位产权证明

业主首先需要拥有自有产权的车位。如果车位是申请人租赁的,需提供经公证的车位产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同意安装条件

小区的剩余电力负荷需要符合安装要求,由物管根据全小区用电量来综合估算。在有负荷空余的前提下,应同意业主安装

业主同意比例

小区需要电力负荷扩容时应经双2/3的业主(即产权面积和业主人数的2/3)同意

近日,成都商报持续报道成都市老旧小区业主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遇阻难题,受到广泛关注。证明难开、费用难理,相关部门是否采取措施解决?

据悉,成都拟在11月份出台《居民小区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业主申请充电桩的条件和程序。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在起草的《方案》中提出,小区需要电力负荷扩容时应经双2/3的业主(即产权面积和业主人数的2/3)同意。该负责人坦言,这也是目前最大的困难。

物业应在什么条件下

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

市房管局物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房管局正在牵头起草《居民小区居民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针对小区自建充电桩所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工作做建议和指引,对小区业主在自用车位上建充电桩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规范。成都商报在之前报道的几大问题,也将在《方案》中得以解决。

针对车位产权证明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业主首先需要拥有自有产权的车位。如果车位是申请人租赁的,需提供经公证的车位产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那物业应在什么条件下同意业主安装充电桩?该负责人表示,小区的剩余电力负荷需要符合安装要求,由物管根据全小区用电量来综合估算。在有负荷空余的前提下,应同意业主安装。如果业主质疑物管的估算结果,由电力部门来进行调解。涉及安装后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业主应与物管签署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由物业收取一定费用,作为管理维护成本增加的费用。

在自家车位上建充电桩究竟需不需要2/3业主的同意?这是在前期的报道中最困扰业主的问题。物管处相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为了方便充电桩进小区,考虑在方案中通过协议约定的形式采用补偿机制来进行折中处理,具体就是由申请人支付一定费用作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算作申请人占用小区公共资源的一种补偿。

该负责人介绍,正在起草的《方案》中提出,小区需要电力负荷扩容时应经双2/3的业主(即产权面积和业主人数的2/3)同意。该负责人坦言,这也是目前最大的困难。小区业主是否愿意为其他新能源车主或者自己未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可能性买单?这考验着业主的共建共治共享思维。

成都已出台多项举措

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事实上,2017年,成都市在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出台了多项亮点举措,先后制定了《成都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7~2019年)》《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等。《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分别对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作出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将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达到100%、建成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土地出让条件。鼓励已建居民小区电力增容,产权分界点以外的电网增容工程,由小区所在供电企业负责免费建设;产权分界点以内的电网增容工程,由小区所在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出资建设,市级财政根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成都商报记者 钟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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