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联动抓办案 合力创新促执行——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实
龙泉驿区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龙泉驿区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启动仪式
龙泉驿区法院首例拒执罪案件庭审现场本报记者曾昌文文/图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最高法作出的庄严承诺。2016年以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通过对外积极争取,形成执行联动工作大格局,对内整合资源,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强制执行,夯实了执行攻坚的强大基础。在2017年度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评中,该院排名成都市第一;在今年的全市执行攻坚“院长大比武”竞赛活动中,该院荣获三等奖。
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王某,被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0月10日,在龙泉驿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向媒体通报了审理的首例“拒执罪”案件相关情况。
2016年,被执行人王某为逃避执行,将自己位于龙泉驿区同安街道某小区的安置房以18万余元予以售卖,并将绝大部分售房款挪作他用,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今年6月8日,龙泉驿区法院将王某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7月30日将王某挡获归案。
该院审理认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对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同时考虑到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在判决宣告前全部清偿了对申请执行人龚某的债务、与何某达成了履行协议,且取得了龚某、何某的谅解,依法酌情予以从宽处理。最终,该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王某因恶意逃避执行获刑一案的判决,在当地形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部分被执行人看到法院执行攻坚的力度后,纷纷主动找到法院履行义务。
今年9月26日,龙泉驿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龙泉驿区法院院长所作的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后指出,经过两年多的攻坚实践,该院执行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执行难”状况有了极大缓解,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住了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为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多方联动 合力推动破解执行难问题
自“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龙泉驿区法院举全院之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2016年4月,该院成立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定期听取执行局专题汇报。在该院的积极争取下,龙泉驿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该区还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区级目标考核。
省、市法院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后,该院立即向区“四套班子”及区委政法委进行了专题汇报。随后,龙泉驿区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法院院长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执行联动工作协调小组。截至目前,龙泉驿区委政法委已牵头召开执行联动联席会议两次,形成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
2017年以来,该院院长作为承办人共办理执行案件9件,分管副院长办理执行案件101件,执行局长办理执行案件245件。领导的身体力行,激发了全体执行干警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与此同时,该院还整合资源,依托创新构建的立审执联动工作机制,立案、审判、执行部门之间通过预警、沟通、反馈,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增强判决的可执行性。将执行局与法警队整合为执行警务部,由执行局统一管理、指挥和调配。通过“两微一站”大力宣传对拒执行为的惩戒,形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合力。
加强惩戒 保持执行威慑的高压态势
2015年11月,因拒不支付未成年残疾女儿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游某被诉至龙泉驿区法院。法院生效判决确定:游某应支付其女儿从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的抚养费合计11754元。2016年1月4日,游某的女儿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后,游某不仅未予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且隐瞒其收入状况。2017年6月,游某被龙泉驿区法院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届满后,游某仍不履行相应义务。
后经核实,游某从事汽车驾驶教练工作,至少拥有3台教练车,2016年8月至今年6月,接收学员160余名,以每名学员2000元学费计,游某两年间的收入应在30万元以上。8月31日,在成都法院“夏季执行百日攻坚”的强大威慑下,游某通过银行向龙泉驿区法院专户交款15000元。9月4日,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9月28日,龙泉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游某隐瞒收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且经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履行,其行为已经构成“拒执罪”;游某拒不履行的是未成年残疾子女的抚养费,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综合考虑到游某主动投案且付清案款等从轻情节,该院最终判处游某有期徒刑6个月。
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近年来,该院通过“四大行动”加强执行惩戒,持续保持了对“拒执”的高压态势。一是年终岁末的“司法大拜年”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60多件,到位标的900多万元,召开案款集中兑现大会4次,解决了一批涉民生案件的突出问题。二是“失信大曝光”,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对3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大曝光,8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出行受限和舆论压力等主动履行债务。三是开展“执行大会战”专项行动,仅今年“春雷行动”期间,该院共出动警力928人次、警车302台次,执行案件257件、执结82件,查封不动产60余宗,扣押车辆10台,执行到位标的5800余万元。四是持续开展“拒执大惩戒”,对拒不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或者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对拒不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罚款和拘留,2016年以来,该院共拘留75人,罚款7人,有力地打击了部分被执行人嚣张气焰。
夯实基础 五项机制规范执行行为
2016年以来,龙泉驿区法院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创新推出了集中保全、全面网拍、速执普执、终本案件台账管理和终本案件倒逼等五项机制,强化人员、物质、救助、技术等保障措施,不断完善执行公开,推动阳光执行,奏响了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司法强音。
该院在全市法院中率先推行了集中保全机制,审判与执行的无缝衔接,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到位。在办理某股份公司系列合同纠纷案时,因措施及时,企业进入诉讼的3.6亿元债权几乎全额得以保全;另有2.76亿元债权,在集中保全的威慑下,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以顺利回收。
2017年,该院引入网拍辅助机构,实现网络拍卖率100%。2017年以来,该院共网拍535件,溢价率35.12%。今年4月该院又引入京东大数据评估平台,将两到三个月的传统评估期限缩短到几分钟,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
与此同时,该院还将执行案件分为简易案件和普通案件,简易案件通过速执程序快速办理,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针对终本案件(即对于穷尽执行手段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可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该院建立了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底数清、标准严,对符合恢复条件的案件及时恢复。2017年至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恢复执行1801件,恢复案件执行完毕1027件,终结执行75件,恢复执行案件结案率82.62%。
为确保阳光执行,该院还公开了承办人手机号码,让申请人全程、深度参与案件办理过程,此举既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也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近年来,该院执行信访率连年下降,是全市信访数较少的几个法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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