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份契约文书与移民文化
九年卫鼎。(资料图片)
《睡虎地秦墓竹简》。(资料图片)
格伯簋及其上的铭文拓片。(资料图片)
2011年的一天,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保存完整的501份契约文书呈现在眼前时,负责档案编研工作的胡开全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在这些契约文书中,最早的一份是乾隆十九年(1754)的(成都地区现存较早的契约),最晚的是1952年的。
胡开全说,这些尘封已久的档案,大都是居住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客家人的生活契约文书,对研究四川客家民系的文化风情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对研究成都东山地区客家社会提供了第一手的档案数据,见证了客家社会所发生的契约事实和法制精神,超越了过去只能从族谱、地方志以及田野数据了解情况的阶段。
这些满载岁月沧桑的契约文书是怎么保存下来的?又是怎样到了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的?档案局(馆)是怎样发掘整理的?
壹
501件契约文书
被"遗忘"而得以保存
1979年,龙泉驿区档案馆成立,主要工作是负责收集、保存全区的各种档案资料。
1995年,时任龙泉驿区档案局(馆)局长的余仲凡,从龙泉驿区公安分局接收了501件从清朝到民国年间的契约文书。
这些契约文书为什么会在公安局手里?
原来,这些契约文书是1950年代末由当时的地主、富农主动清查家中剩余物品后上缴龙泉、大面、西河派出所。当时不允许民间保存这些已经失效的旧时代的契约文书,必须全部上缴并公开销毁。由于当时正在组建新的成都市龙泉驿区,没能及时销毁。
这些大户人家,主要是在龙泉驿区西河镇的苏家、范家,大面镇的张家、冯家、薛家,龙泉镇的田家、游家等大家族。
这些契约文书后来由派出所上缴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的档案室,因被“遗忘”而得以保存下来。
公安局的档案保管条件不如档案局(馆)好,为了不让这批很有历史价值的契约文书受到损害,所以移交到了档案局(馆)手里。
档案局(馆)接手后,对这批契约文书进行了整理。
这些契约文书的纸质大多为皮宣纸,有少量为毛边纸,这些在当时算是上等的纸张,虽然历经岁月后都泛黄了,但经过杀虫和裱糊,并放置在专门的档案柜里,至今仍然字迹清晰、完整,易于辨认。
2011年9月,胡开全到龙泉驿区档案局(馆)任职,专门从事档案编研工作。
在阅读了这批档案后,胡开全意识到,如此众多且连续性、关联性极强的契约文书,在成都市及周边区域档案局(馆),都是极为罕见的。
他整理出了一份详尽的目录,发现这些契约文书跟龙泉驿的客家居民有关,并从中研究分析出过去近200年里当地客家人有关土地买卖、房产、租谷收入、借贷及契约文书业主与其他人的人事往来等。
贰
契约时代分析
展现移民浪潮带来的文化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编研负责人胡开全,意识到档案局(馆)保存下来的这些契约文书的珍贵性后,向四川省社科院客家研究中心陈世松研究员求教。
在陈世松、谢桃坊、李应发等学者的指点下,胡开全与省社科院的苏东来博士一起,遴选并标点断句出跨越清朝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民国及此后近200年的293份契约文书,在2012年12月由巴蜀书社出版了《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1754-1949)》一书。
该书除通行的进行影印、标点整理与注释外,还根据契约文书内容,把成都东山一带村落的基本情况抽象出来,绘制了一幅《东山客家小山村》的国画,另将能落实地点的契约文书标注在地图上,最后附上书中各类契约文书要素的检索目录,以方便读者使用。
在2013年举办的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学术交流会和之后的黄山国际契约学术研讨会上,该书受到诸多学者的高度评价,并涌现出一批很有质量的研究论文。
《成都龙泉驿百年契约文书(1754-1949)》书中收录的契约文书,大致可分为四大类:
一是买卖送讨契约166套169件,包括地契、土地买卖定金契约、阴地送讨契约等。
二是租赁借贷契约75套77件,包括土地实物租佃、钱财借贷、借(收)据、办会融资契约。
三是分关(分家)继承契约31件,包括宗族(家庭)分关和遗嘱继承。
四是其他契约16件。
胡开全分析上述契约文书内容后指出,从其发生的时代分析,展现了龙泉驿在清朝湖广填四川移民浪潮中带来的移民文化。
叁
分关契约出现
大宗土地被分解到小家庭
从康熙到乾隆期间,由于湖广填四川移民政策的施行,来自闽粤赣的许多客家人移民到了四川。
当时成都东山地区地多人少,清政府允许移民自由插占地,土地价格也相对较低,买卖土地基本上都是大宗交易。
移垦之初的客家人,家族丁口并不繁盛,为了彼此照料,来自同乡的人开始兴建和筹建同乡会馆,如广东会馆、江西会馆、福建会馆等。
从乾隆中后期开始,由于清政府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制度,人口增长迅猛,逐渐形成人多地少的局面,加之国际白银的流入,土地价格开始上涨。
这时,出现了一批致富有方的家族,如苏家、张家等,他们开始大量兼并土地,修建祠堂,招徕佃户等。
有的佃户还成了某个家族延续多代人的长久佃户,不仅在主家的土地上耕种,有的还参与到主家的对外交易中,在一些契约中充当中人(居间介绍或作证的人,类似现在的中介)的角色,死后还向主家讨地安葬。同时,其押租银成为主家可以自由投资的固定资产。
到光绪年间,随着人口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一批“树大分叉,人多分家”的分关契约,导致大宗土地被分解到许多很小的家庭里。
到民国期间,土地买卖契约大多以小宗的为主了。
胡开全说,这些契约文书,配合族谱、碑文、方志、口碑等资料,真实、完整地展现了近200年来成都东山客家人的社会、经济、生活等农业文明的变化,具有非常珍贵的史料价值。封面新闻记者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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