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区居民第一阶梯气价 调至2.03元/立方米

成都晚报 2018-09-27 07:04 大字

昨日,成都市发改委召开调整居民气价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涉及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此次调整,源于国家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门站价格理顺后,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居民用气基准门站在之前综合门站购进价格基础上上涨0.15元/立方米。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居民门站价格调整,销售价格应适时调整。记者获悉,在副省级城市中,成都居民气价为1.89元/立方米,排位最末。

每户每月增加支出约3.36元

经测算,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居民第一阶梯气价从1.89元/立方米调整为2.03元/立方米,调价额度0.14元/立方米,低于国家最大调整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的规定。市发改委介绍,本次居民第一阶梯气价上调0.14元/立方米后,按居民月平均用气量24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约3.36元,占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为0.03%;对居民家庭采暖户,按采暖期月均用气量282立方米测算,每月户均增加支出约48元,占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为0.53%。

此外,二、三阶梯气价及合表用户气价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价关系确定,第二阶梯气价从2.27元/立方米调整为2.44元/立方米,调价额度0.1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价从2.84元/立方米调整为3.05元/立方米,调价额度0.21元/立方米;合表用户居民用气和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从2.08元/立方米调整为2.23元/立方米,调价额度0.15元/立方米。

低保对象家庭每月补贴3.36元

据了解,市发改委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居民用气销售成本施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核定居民用气销售成本为2.003元/立方米,不包含此次门站价格上调增加的成本。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五城区(含高新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低保对象家庭每月补贴3.36元,补贴资金由相关区财政承担,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

此次听证会,内容还涉及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该机制旨在为适应国家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适时反映门站价格调整的需要,同时避免价格频繁波动。机制主要内容为,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周期,当计算周期内因平均购气价格浮动导致价格联动调整额达到0.05元/立方米及以上,启动销售价格的联动调整,未达到0.05元/立方米则不作调整,进入下一计算期累加或冲抵。

居民阶梯气价

现价 调价 上涨

第一阶梯 1.89元/立方米2.03元/立方米0.14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 2.27元/立方米2.44元/立方米0.17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 2.84元/立方米3.05元/立方米0.21元/立方米

合表用户 2.08元/立方米2.23元/立方米0.15元/立方米

成都晚报记者 滕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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