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新政 居住证积满11分就能入学

成都晚报 2018-09-26 04:27 大字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其中,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其随迁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

此次下发的《实施办法》,对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教育均予以了明确,根据《实施办法》,在义务教育阶段,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延续以前“两个一年”基本条件,入学原则为所在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两个一年”,即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

从2020年起,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及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计算截止时间到当年的5月1日。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采取“双轨”并行的办法:既可采取积分申请入学,也可按照现行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申请入学,逐步过渡到积分入学。

需要提醒的是,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入学资格。

·权威解读·

申请积分入学 应在入学前一年申报

1、《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

2、申请办理入学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3、未办理积分的如何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答:积分11分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4、什么时间申报居住证积分,在哪里申报和查询?

答: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5、积分未达标或未办理居住证,已在成都就读初中的能否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答:积分未达到标准分或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成都市就读且有应届初中学籍,可在成都市申请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可以填报面向本招生区域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调招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

6、流动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答: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流动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由各区(市)县确定。成都晚报记者 李嘉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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