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基础【2017】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17】7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建设地点:成都市。2.2工程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由庙儿堰主变电所、110kV电缆线路及对侧间隔等部分组成。庙儿堰110kV/35kV主变电所站址在成都天府新区罗家店村,在建市政道路(通州大道)西北侧。本期建设规模为2×31.5MVA,终期为2×63MVA。110kV线路工程:庙儿堰主变电所本期110kV进线为2回,均采用电缆,通道全线新建。对侧变电所扩建间隔分别为已建220kV罗家店变电站、拟建220kV兴隆变电站。
2.3招标范围:成都轨道交通11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系统集成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承包人应提供符合本工程要求的110kV主变电所设计深化、本系统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以及负责所有与本项目相关技术方案和接口、文件交付、配合施工图设计、监造(如需)、供货、运输、仓储、工程接口协调、施工报建、调试、开通、培训、竣工验收、临管、交付业主使用和总包管理等相关环节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建筑、土建及其附属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包括通风空调、给排水、动照、消防、视频安防系统、FAS、门禁系统、110kV在线监测系统等)与装修工程施工;电气设备材料(包括变电一次、综合自动化、继电保护、远动系统、防雷接地等)安装、调试、大联调、验收、启动投运、运营交接及规划等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等;2)2个外电源对侧220kV变电站扩建间隔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启动投运及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等;3)110kV外电源电缆通道优化设计、外电通道规划红线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落实电缆线路路径带状图、协调规划部门确定最终线路路径走向、收集确定后线路路径通道内的各种管线资料(包括埋深、走向及归属权)、线路沿线的水文地质资料,是否有回填区、地下空洞等;110kV线路电缆通道建设(包括与之相关的拆迁、赔偿、补偿等)、电缆敷设、系统通讯工程施工、调试、验收、启动投运及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等;4)大件设备的运输方案并实施;5)主变电所及对侧变电所相应馈线间隔的所有保护整定计算;6)本工程设备/材料的采购、设计联络、监造(如需)、验收、培训等;7)本工程报建、与市规划部门、电力主管部门、城建管理部门及工程涉及到的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最终向发包人提交协调的有关批文;8)本工程所有技术接口实施;9)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进展的督促,接受发包人指定的咨询(包括RAMS、PMS等相关工作)、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10)施工期运行维保工作;11)向发包人提供培训、国产化率和质保期等的服务;12)临管期从投用之日起至开通试运营后三个月止。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具体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其中,主变电所计划投运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发包人有权调整和控制机动工期180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至少具有以下(1)或(2)资质:(1)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无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委托具有该项资质的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2)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可委托具有该项资质的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
备注: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证是指投标人具有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许可类别至少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三种中的其中一种。
3.1.2业绩要求: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内,应具有:(1)2个单一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国内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所工程项目,且项目已竣工验收或已投入使用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竣工(实体)验收报告(或已投入使用的业主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2)上述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
3.1.3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上要求需提供相关证明,并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并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在四川省投标禁入期间,且投标时未被列入成都轨道集团安全生产“黑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20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www.scggzy.gov.cn)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1日10:30,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四川日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www. scggzy.gov.cn)和成都轨道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https://ep.cdmetro.cn/suneps/login.jsp)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A栋
邮编:610041联系人:传真:028-61639337技术:李工 电话:028-86372071商务:阳工 电话:028-8637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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