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的城市民宿游走在法律边缘

四川法制报 2018-08-09 01:12 大字

本报记者蒋京洲

暑期过半,旅游市场热度不减。如今,人们出门旅行,除选择酒店住宿外,还有了一个新的选择,就是民宿。而据途家网发布,成都目前已成为国内民宿发展最热城市。

民宿增长快、热度高,却并不代表民宿发展一帆风顺。在网红城市集聚的川渝地区,一股“反城市民宿”的浪潮渐起。不少小区业主因民宿泛滥,影响正常生活居住环境而聚集在一起,要求驱逐“不速之客”,还小区一片安宁。

据成都媒体报道,7月底,成都乐天圣苑小区数百名小区业主就民宿问题在多次向物业反馈无果的情况下,决定集体维权,讨要说法。此事还未落幕,悬在民宿行业头上的监管“达摩克利斯之剑”突然落下:7月31日,成都市成华区万年派出所对万年场附近的观城小区内7家民宿进行了查处取缔。

两起事件为民宿行业在当前环境下的尴尬处境标下注脚:前有对法律灰色地带的隐忧,监管大棒随时可能落下;后有小区业主“围追堵截”。有评论文章指出,目前民宿行业正处于一种不安和彷徨的情绪之中。可以明确的是,在立法对其经营方式、监管方式和责任主体予以明确前,民宿发展必然伴随着诸多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在监管与反对的浪潮中

民宿经营者:“要么转型要么倒闭”

对于目前民宿行业的处境,曾在成都市省体育馆附近经营旅舍的赵先生并不意外。作为成都较早一批民宿经营者,赵先生自大学毕业后就在成都市省体育馆附近盘下了两层居民楼,用作民宿经营。彼时正是2015年初,各类网约民宿平台还未兴起。赵先生的民宿通过口耳相传,渐渐在驴友圈子里小有名气,入住量稳中有升。“来的人多了,小区里自然有人注意到有陌生人进进出出。”赵先生告诉记者,为打消小区居民的顾虑,他只好租下一个临街铺子,打通住宿楼与铺面间的间隔,修建简易楼梯作为旅舍的临街门面供客人出入,避免住客频繁通过正门进入。

2016年底,赵先生又遇到了新麻烦——消防验收不能通过。理由是按照旅舍住宿人员密度,消防器材配备不足,且没有规划专门的安全通道。“这幢楼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小区,规划欠妥。再加上店里主打青旅,采用了很多木质材料。可能是这些原因让验收迟迟不过。”赵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不能通过验收,那就意味着只能关店。无奈,他只好加大投入,把一整幢楼盘下来,同时改造旅舍内部,添置了大量消防器材,重新规划了安全通道。这一套折腾下来,验收是通过了,但赵先生却发现早已没有了当初“民宿”的模样,变成了一个酒店。

2017年,赵先生索性去申请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正式将民宿变成了酒店。

他把之称为“洗白”。“本来民宿这个东西就说不清,监管部门逗起硬来,很多地方都可能受限。现在有一定的规模了,变成酒店经营也合情合理。”赵先生说:“做大了很多问题就要按正规的来。这条路走下去,要么转型,要么倒闭。”

野蛮生长的小区民宿

小区业主:“还小区一个安宁的环境”

赵先生作为一名早期民宿创业者,无论其观点是否对现在的民宿经营者所认同,但他们面临的外部环境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一方面是监管的压力,另一方面是小区业主的反对。

家住成都茶店子客运站附近某小区的曾女士就为小区民宿问题所扰,“我们小区在西三环边上,紧邻客运站。我经常看到有人领着几名拖着行李箱的人进小区,而且这样的情况越来越频繁。”

这些“来客”还曾把曾女士吓得不轻:“有一次深夜有人狂敲我家门,一问,才知道是到隔壁的。而隔壁就是‘小旅馆\’。”“小区业主群里有人说小区里可能有200多家小旅馆,这个数字是否准确我不知道,但至少说明小旅馆已经多到必须管一管的程度了。”曾女士告诉记者,这种情况让自己不安,今年,她选择了搬家。

曾女士搬家后,8月2日,其所在小区一业主在网上发帖投诉,称有人在居民楼内开设小旅馆,经常在半夜敲门,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证。恳请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取缔,还小区业主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政策鼓励与监管缺位

派出所民警:“顶层设计应当有所作为”

四川省某乡镇派出所民警姜警官告诉记者,现在他们镇上的民宿也不少。“民宿不像是旅馆,也不像是农家乐,我们很难掌握到每一家的具体经营情况。今天开、明天不开,反正都是网上平台流转的事,有个房子就可以开店了。”姜警官说起当地的情况。

作为“片警儿”,姜警官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掌握辖区流动人口情况。他说:“去网吧也好,去旅店也好,查身份证都可以查到。但住民宿的情况就难以掌握,这对于辖区治安来说,是一个明显隐患。”

姜警官认为,网约民宿平台方应当与警方建立信息共享,让警方掌握辖区民宿开设和入住人员情况。他也坦言,“这需要在顶层设计上有所作为,只靠一地公安部门的努力是难以推进的”。

关于民宿须厘清的法律焦点

●无证经营最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对于民宿业者表述的尴尬处境,四川超环律师事务所律师林诗然认为客观存在。她说,目前,除了和酒店性质一样具有经营资格的民宿酒店,其余民宿多数为利用住宅改造,遇到最多、最普遍的问题就是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林诗然表示,没有营业执照,经营就存在风险,必然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民宿投资者或控股人不管是一个或者多个,无证经营的所有责任都将由投资人或实际控制人承担,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时,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民宿还将会面临公安、消防、食品、文化等部门查处,轻则罚款,产生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经营与居住权业主有权主张同意经营与否

民宿经营的另一个焦点问题是是否侵犯小区业主的居住权。对于“反城市民宿”热潮,有行业专家承认,部分城市短租民宿的租客生活过于喧闹,对于一些隔音不好或居民以老人、学生为主的居民区,极大程度影响了居民生活。

林诗然说,民宿提供日租或长租服务,本质上是利用房屋从事旅游服务,是商业用途,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民宿经营者首先需要改变房屋性质,需到规划局和房管局申请“住改非”,还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林诗然指出,最高法《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所以,小区业主有权利主张是否同意在小区内将住宅改为民宿。

●法律地位与监管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出台

今年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居民可用自有住宅依法经营民宿。同时,民宿发展也被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一面是政策鼓励,一面是法律缺位。民宿的地位愈显尴尬。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提案》,建议国家出台明确规定,对民宿进行法律界定,改变民宿“无法可依”的尴尬现状,同时由国家旅游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住建等部门出台独立监管标准,协力解决合法有序经营的问题。

林诗然认为,提案提出了民宿发展的两个问题:法律地位和监管标准问题。民宿目前在监管上的痛点,源于其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正如网约车在面世时所遇到的尴尬一样,民宿也尚处在法律空白地带。在现行的法律下,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定位,这就造成监管上的两难:要么放任不管,要么一律取缔。”“明确法律地位后,与之配套的监管标准就容易制定。否则,用酒店等行业的标准去审查民宿,就‘无经营资格\’一项,民宿也不符合要求。”林诗然说。

在民宿从业者看来,《提案》所释放的也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好事儿。”赵先生说:“国家出手规范民宿行业,才有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这对于从业者而言,也是正常经营的一颗定心丸。”

新闻推荐

成华区放映法治宣传短片230场

本报讯(成华司记者陈博)记者昨(8)日从成华区司法局获悉,由成华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联合主办,为期3个月主题为“弘扬宪法...

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