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酒驾肇事 拘役5个月
本报讯(钟锐记者曾昌文)龙泉驿区某驾校教练张某驾驶一辆教练车,先后与两辆汽车相撞。昨(27)日,记者从龙泉驿区检察院获悉,龙泉驿区法院根据该院指控,采用认罪认罚程序对张某作出了拘役5个月的有罪判决。
据张某交代,其案发前一晚大量饮酒,第二天正常上班从事教学工作。事故发生后,民警将张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410mg/100ml。
龙泉驿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符合启动认罪认罚程序的条件,为充分保障张某的合法权益,该院请值班律师充分了解案情后,对认罪认罚程序作见证,由张某当场出具具结书,表示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事实以及量刑均无异议。最终法院采用认罪认罚程序对张某作出拘役5个月的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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