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衣室”是现代文明的重要细节

齐鲁晚报 2018-06-27 08:32 大字

□何勇

游泳馆里,一位妈妈将5岁的儿子带进了女性更衣室更衣,结果遭到多位女士的投诉。上周六,这一在全国多地都曾经有过的现象,出现在成都太古里一家健身房游泳馆内。一边是游泳馆禁止3岁以上男童进入女性更衣室的规定,一边是丈夫有事只能自己照看,又怕5岁的儿子不能自行换衣,无奈之下这位妈妈陈丽(化名)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其实,每年夏季和冬天,都会发生这样的尴尬事情。在夏季,母亲带着儿子去游泳馆的女更衣室;在冬天,母亲带着儿子去女浴室洗澡。

毫无疑问,从权利层面说,母亲带着5岁儿子进女更衣室或女浴室都很不合适。男女有别,隐私部位不宜在异性面前裸露,这是基本常识。母亲愿意在5岁儿子面前“袒露一切”,不管这种做法是否科学、合适,这终究是母亲个人的选择,没有影响到其他人,我们予以尊重。但要让游泳馆女更衣室里的其他女性像男童母亲一样,也在5岁男童面前“袒露一切”,让自己的隐私部位被陌生的5岁男童看到,很显然这损害了游泳馆女更衣室里其他女性的隐私权,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顾客投诉其他顾客带儿子进女更衣室,这是维护正当权益,而非小题大做。

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说,母亲带着5岁儿子进女更衣室也很不妥当,实质上是一种错误的性别教育方式,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根据儿童性别意识的科学规律,一般而言,小孩子从2岁开始,就已经初步具有了朦胧的性别意识;3岁以后,孩子心中的性别意识雏形基本形成,开始懂得学会区分男女性别的不同,并对此产生好奇心。而且,5岁男孩,虽然年纪不大,但绝非父母想的那样什么都不知道。相反,现在孩子普遍早熟,幼儿园里出现早恋现象也不是个例。换言之,父母对5岁男孩不进行正确的性别教育和引导,反而带着去女更衣室,很容易造成孩子性别意识偏离、性别认同障碍,影响健全人格的形成,乃至导致性早熟。

由此可见,游泳馆或者浴室规定禁止家长带3岁以上男童进入女更衣室很有道理,这是保护大多数顾客合法权益的必要做法。

当然,客观地说,母亲带儿子进女浴池或女更衣室,往往是不得已而为之。当下中国的很多家庭,父亲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照顾,照看孩子、教育孩子的责任基本上落在了母亲身上,父亲不在身边,只能是母亲带着孩子去游泳馆、浴池洗澡。而且,中国离婚率越来越高,单亲妈妈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要化解母亲带儿子进女更衣室或女浴池洗澡的尴尬,显然不能只是呼吁广大母亲提高性别教育理念,时刻要有性别意识,最重要的是通过立法,推动公共场所配套建设“第三卫生间”、“第三更衣室”等,满足母亲带儿子或者陪伴特殊家人的需求,这也应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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