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路南延线超速 渣土车司机被罚

天府早报 2018-06-22 04:23 大字

3位司机被处以罚100元记3分;交警提醒称,超速驾驶极易引起安全隐患

早报讯(记者王小瑾)6月21日下午3点,红星路南延线上,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正在开展渣土车测速整治行动。3辆渣土车先后因超速被民警挡获,并且被处以罚100元记3分的处罚。

据成都交警六分局民警介绍,驾驶员曾某、钟某、钟某分别驾驶川AX95XX、川AX91XX、川AX96XX的重型自卸型货车,在红星路南延线实施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做出100元记3分的处罚。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超速驾驶极易引起安全隐患,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请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驾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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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不说还无证驾驶 男子大白天刚出门就被逮

随着人们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已深入所有驾驶员的心理,但是如果没有驾驶证,还要坚持醉酒驾车,这等铤而走险的行为,自然也逃不过交警的处罚。6月21日上午,徐某某一大早就因上述行为,被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抓了个正着,根据《道法》规定,民警依法暂扣了徐某驾驶的轿车,并将其移送至交警支队事故大队重案组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21日上午8点过,徐某驾驶着一辆牌照为川A4XXXJ白色轿车行至万年场附近时,被路口执勤的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拦下例行检查。“你好,请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面对民警的询问,徐某某显得支支吾吾,“我行驶证没带”,随后又强调自己是帮别人开车,不是自己的车。

检查过程中,执勤民警闻到了徐某某身上一股酒味,神情看起来也很恍惚,于是当场对他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民警根据徐某某的身份证号,通过现场查询发现徐某某未持有驾驶证。此刻,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徐某某低下了头,承认自己并无驾驶证,包括昨晚饮酒的事实。

据了解,因涉嫌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且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当场暂扣徐某某驾驶的川A4XXXJ小型轿车,并将其移送至交警支队事故大队重案组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封面新闻记者何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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