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公布 客观题9月22日考 主观题10月20日考

成都商报 2018-06-09 05:01 大字

昨日下午,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这标志着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正式启动。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当提高了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要求,规定可参加考试的三类人员为: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为妥善解决与原司法考试制度衔接问题,允许《办法》施行前即2018年4月29日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不得报名参考。

考试实行2+1考试模式,即客观题有2张试卷,主观题1张试卷。一次考试分阶段进行。客观题试卷分值各150分,各100道试题,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性选择题,考试时长180分钟;主观题试卷分值180分,题型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考试时长240分钟,考场将为考生配备法律法规汇编。客观题考试将全面推行计算机化考试。主观题考试以纸笔考试为主,主要在苏州、重庆、成都、西安、黄山等五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

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4日,考试时间为9月22日。9月27日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主观题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成都商报记者 陈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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