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

成都商报 2018-06-06 02:22 大字

近日,国航发布“关于调整国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通知”,自2018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航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同时,记者了解到,昆明航空、东航、春秋航空等航司也发布了调整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各家航司的调整金额一致,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东航公告显示,购买半价票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成人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2015年2月,燃油附加费被取消,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

此次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征收,与国内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上涨有关。春秋航空在公告中称,此次调整客运燃油附加费系“因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

成都商报记者 费成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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