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成都发生恶性案件被刑拘 造谣者:道听途说,法律意识薄弱
近日,网络谣传成都发生“杀人分尸”的恶性案件。成都警方迅速查证,将三名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30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了三名造谣者。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消息,三人后悔不已。警方通报 三人造谣被刑拘
5月28日,“成都某公司职工的妻子张某打“滴滴”车失联后,在一山洞中发现已被奸杀分尸”的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开来。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高度重视,经核查后发现,网传的相关内容系外省发生的案件。
据办案民警介绍,成都某公司员工周某在QQ群看到一条“外省某地张某(女)失联的寻人启事及遇害信息”的微信截图后,于5月28日上午向公司同事杨某某转述此事时,将事发地杜撰为成都,并被另一同事黄某听到。当日上午10时许,黄某、杨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编造发布了“成都发生杀人分尸案”的不实信息后,导致在网络上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周某、黄某、杨某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高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话造谣者“这对我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30日下午,华西都市报-封面记者对话了造谣的三名当事人。
记者:为什么要把事发地杜撰为成都?
周某:27号在QQ群里看到这个微信截图,发这个的是一个成都的朋友,我就以为是成都发生的事。
记者:你核实过事情发生的地点了吗?
周某:没有核实,就是想当然地以为事情发生在成都。(停顿)现在我非常后悔。
记者:你是从哪里听说这个信息的?
黄某:我道听途说的,另外两个同事在聊天,我听见了,然后就发布在朋友圈。
记者:为什么要发布虚假信息?
黄某:当时没有想着去核实真假,我发到朋友圈,想提醒一下同事,不知道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记者:是否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了?
杨某某:当时不知道。都怪自己法律意识薄弱,这对我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记者:经过这次的教训,有没有什么想给其他人说的?
杨某某:我希望大家汲取我的教训,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我也再次真诚地道歉,希望大家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吴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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