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喝酒第二天遭 成都一驾校教练酒驾教练车被查

成都晚报 2018-05-25 08:39 大字

头天喝了酒,第二天开车上路会不会有事?记者昨日从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成都一驾校教练杨某驾驶一辆宝马教练车在交警例行检查时被发现酒驾,而杨某正是在头一天喝了酒。

头天喝酒第二天被查酒驾

面临吊销驾照等处罚

5月17日晚,龙泉驿交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晚上8点过,一辆白色的宝马教练车沿怡安路向驿都大道方向行驶时,被民警拦下接受检查,“教练车等营运车辆一直是我们重点检查对象。”民警叶涛介绍,驾车的是一名40岁左右男子,很配合吹气,但测试棒却提示其涉嫌酒驾。随后民警用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再次对杨某测试,仪器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35.8mk/ml,属于饮酒驾驶。杨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随后,被带往附近医院作抽血测试。5月23日检验结果出炉,杨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9.1mk/ml,虽然超标不多,但仍然属于酒后驾驶。

经调查,杨某5月16日晚上11点过吃饭时喝了不少酒,17日睡到中午才起床,下午出门办事,以为隔了一天已经没问题了,晚上就驾车出门,没想到仍被查出酒驾。如果违法行为得到认定,依据《道法》,杨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罚款5千元,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照的严厉处罚。此外,杨某驾驶的宝马教练车,经过交警查验,确系一辆正规的教练车。

提醒:平时不要过量饮酒 醉酒后第二天勿开车

据民警介绍,酒后驾驶查处依据的是驾驶人被挡获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与什么时候喝酒并无直接关系。交警解释称,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上一顿甚至前一天喝的酒,仍有可能会被测出酒驾。

据介绍,酒精在人体中一般消散时间为10—20小时,但这个时间也并不绝对,每个人的酒精代谢速度不一样,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或不同环境下的酒精代谢速度也不一样。“平时最好不要过量饮酒,醉酒后第二天也尽量不要开车。”交警提醒,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酒后驾车的处罚也会有差别。

●相关法律

依据《道法》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成都晚报记者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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