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严查禁渔期“偷钓者” 最高可罚1000元
本报讯(记者 刘佳)记者5月22日从成都市农委获悉,自5月21日起持续开展春季禁渔专项联合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到6月30日。
据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渔政支队支队长曹成易介绍,自今年3月1日禁渔期开始以来,成都市共计移交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5起,责令整改、劝离违法钓鱼群众2310人。据曹成易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取石,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等。违者将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将针对非法钓鱼 “躲猫猫”现象,结合延时工作制度,在下班时间、凌晨、周末及节假日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加强对各区(市)县禁渔执法工作的检查和督导,进一步加大禁渔期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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