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花式拒执 难逃联动法网
锦江区法院获当事人送锦旗和感谢信致谢
锦江区法院对一名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锦江区法院“春雷行动”12天成功执结案件310件
锦法宣本报记者周夕又文/图
4月16日上午10时,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在成都中院统一部署下,打响了“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第一枪,查控组、快执组、处置组、送达组等按照责任分工,分赴各自岗位。据统计,该院在为期两周的行动中,集中干警65名,全天候、无间断地连续奋战,共执行案件329件,成功执结案件310件,查封房产155套,强制腾退房屋23套,冻结、扣划银行存款1033万元,冻结股票1.77万股,发布失信名单348人,限制消费425人,公开曝光69人,拘传51人,集中约谈137人次,拘留8人,执行到位金额1484.4万元。
锦江区法院集中曝光、集中攻坚一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及其他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集中解决一批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集中宣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事例,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经验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事前准备|
院长带头构建执行联动大格局
在2016年,锦江区法院将“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坚决完成,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昌荣珍为组长、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亲自统领亲自抓,同时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在区委大力支持下,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纳入全区专项目标管理,在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破解“执行难”工作中,通过了《关于“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工作的方案》,构建起了由区级40家单位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内外联动,构建了锦江区执行工作的有力支撑,但要想达到高效率、高标准、高规范,就必须要做到精细化。记者了解到,锦江区法院大力实施执行机制改革,改传统执行法官个人包案制为专门工作组集约制办案,根据执行案件的流程、特点,分别设立查控组、快执组、处置组、送达组,实现了“一体查控、一体实施”,保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新机制重点强调对案件流程节点的严格把控,从而全面杜绝程序错误。”锦江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财产查控组由1名执行法官和3名法官助理组成,从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内全面启动财产查控措施;根据查控结果,将执行案件进行分流、70%执行到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分流至快执组,及时结案,30%有财产需要处置或需要查找当事人的案件分流至处置组,启动评估、拍卖、案款分配等程序,按台账推进。保全组则负责全院财产保全和执行局执行行为实施工作,有效避免了选择执行、乱执行等问题,使执行行为更加规范。
|执行案例|
花式赖账逗硬执行促主动还款
车场日进账数千元,但车场负责人对45000元赔偿款却提出每个月1000元左右分期还;多名债权人收不到钱强制霸占房屋,无视法院查封还拒绝配合;家庭纠纷僵持多年,被执行人占用房屋并转租给他人,法官打电话却以生病为由拒绝现身……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各种花式赖账,看看锦江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如何解决。
【案例1】占用房屋转租后拒露面
4月16日,“春雷行动”的第一天上午,锦江区法院集中40余名干警,在人大代表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一起返还原物案进行重点出击。该案件中,当事人双方因家庭纠纷僵持多年,被执行人一直占用申请执行人的房屋,并转租给他人使用。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立即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拖延执行,并拒接法院电话。等到执行人员快速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却下落不明,执行人员辗转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以生病为由拒不露面。
执行结果:锦江区法院在进一步向被执行人重申利害关系后,立即实施强制执行,强行撬门换锁,最终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该房屋得以成功返还。申请执行人事后送来“秉公执法清正廉明”的锦旗表示感谢。
【案例2】无视法院封条阻挠执行
4月16日下午,在锦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发广的带领下,30余名干警迅速奔赴锦江区东大街,准备对成都一商贸公司进行强制腾退。在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及利息807万余元,但其债务过多且资不抵债,后又一直下落不明,其位于东大街的抵押房屋被多个债务人占用,导致该房屋无法进入司法拍卖流程。法院多次张贴封条及通知书,屋内人一直拒绝搬离,当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准备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退时,遇到案外人阻挠。
执行结果: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对阻挠人执行拘留措施,其余人迫于执行高压态势,最终主动搬离现场。法院安排搬家公司进场搬离房屋内物品,并重新贴条查封,后续评估拍卖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案例3】车辆被盗车场讨价还价
4月17日,锦江区法院组织干警50余名,迅速奔赴成都一车场管理有限公司,重点突击执行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这起案件中,车主李先生(化名)此前将车停在该车场月租车位,几天都没有挪动过车,再次去开车时,发现停在车位上的轿车已不见踪影。车场不予赔偿,李先生遂将车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车场赔偿李先生21万余元。在支付17万余元后,车场法定代表人拒绝履行剩余赔偿款,在执行人员强制执行过程中,车场方仍然讨价还价,试图减少赔偿数额,提出每月1000余元的分期还款方式,或一次性赔偿35000元。为严惩其失信行为,承办法官决定对车场进行搜查,并依法拘留车场两名法定代表人。
执行结果:承办法官再次向法定代表人重申利害关系,并向其核实比对车场每日账目流水,迫于强大的高压态势,法定代表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当场转账4.5万元,至此案件全部履行完毕。
|今后计划|
加大力度联动网格员织牢执行网
“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的圆满结束,不代表执行工作的结束,“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任重而道远。记者了解到,锦江区法院对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测评标准》的要求,以及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确定的“一个90%以上、两个100%”目标,全面清理自查,尽快补齐短板,确保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期限内执结,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规范结案,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100%达标。
同时,该院进一步加强执行制度化建设,强化执行干警依法依规执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从而加强执行作风及廉洁建设。不仅如此,持续探索机制创新,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也是锦江区法院重点工作。针对目前执行机制改革运行中出现的“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问题,锦江区法院优化流程节点,科学调控人员资源,确保执行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为配合高标准、高要求,锦江区法院充分协调执行联动各成员部门,积极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加大执行联动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企业经营、国土房产等资产信息,提高打击“老赖”力度,避免失信被执行人迅速转移资产。同时加大执行事务网格化管理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人熟,地熟”的优势,协助法院找人找财,让失信人员无处藏身,无处隐财。“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乱\’的攻坚决胜之年,我院将不忘初心、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坚持挂图作战、确保决战决胜,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时代法治锦江、诚信锦江的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锦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王发广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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