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侵权,证据怎么取?
今年年初,成都一食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先生来到成都公证处,称自己公司专门生产的某种可食用玉米罐头被其他企业侵犯了商标专利权。去年下半年开始,曹先生便发现许多食品批发市场的店铺都在销售某玉米罐头,该罐头与自己公司生产的罐头包装一模一样,连商标标识也完全相同,但仔细辨认后发现,厂家标的是另一家食品厂。自去年年底开始,曹先生公司常常接到产品质量有问题的投诉,以至于严重影响公司信誉和效益。
为证明确有店铺在销售侵犯其公司商标的侵权产品,并明确这些店铺所在的具体位置和名称,曹先生便来到成都公证处申办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员了解曹先生的要求后,为其制定了保全方案。次日,公证员及公证辅助人员随曹先生来到某食品批发市场,对曹先生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随后,公证员根据程序和规定出具了公证书。该公证书为曹先生获取足额侵权赔偿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期主讲公证员:李春慧,大学本科,成都公证处证据保全部公证员。业务范围包括国内民事、经济等公证,擅长办理国内民事等公证事项。
联系电话:13908189765。法律专家提醒: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收集证据相对困难,对所取得的证据的真实性以及收集证据方式的合法性证明就更加困难,在此背景下,证据保全公证的作用愈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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