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分新规”被广泛误读,谁该反思
近日,一条关于3月1日实施“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处广泛传播,被误读后出现以讹传讹,全国多地群众纷纷扎堆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记者获知,曾确定3月1日实施销分新规的成都、深圳等地,也在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将实施时间推迟到9月1日。(详见今日本报06版)
对于“驾照销分新规”,官方相关消息的原始表述是:“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原本是针对自助处理增加的便民规定,被不少人简单笼统地解读为“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甚至变为“驾驶人驾照需绑定对应车辆,没有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的,将无法处理交通违法”的谣言,继而引发多地民众“误读”的局面。这无疑让人再度领教了互联网时代的传播威力,稍有偏差都可能导致难以预料的后果。
一个新规的出台,倘若是个别“误读”自然可以理解,但出现如此大面积“误读”,这次个案显然值得反思,有的人应反思是否跟风、盲从,相关部门也有必要从中找到症结和不足,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一次鞭策。
如何避免类似大面积“误读”的出现?一来,相关部门出台修订规章制度,不宜简单地公布了之,还要同步做好权威配套解读,拎重点、明细则,以免因误解、歧义妨碍具体执行或给群众带来不便。将工作做细,才能把好事办好,减少群众的麻烦。二来,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广、影响大,相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息预警机制,密切关注互联网舆情动态,发现传播不准确或错误信息的苗头,及时发出官方权威声音,第一时间予以澄清或辟谣,阻止不实、不良信息继续扩散,避免以讹传讹造成认知和秩序混乱。再者,政策规制的出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无论是地区性的还是全国性的,都应借助互联网便利、适应网络时代公众接受信息的习惯,设立官方权威的发布窗口和解答平台,引导、便于大众养成从正规渠道获取准确信息的习惯,尽可能免受道听途说信息的干扰和误导。(范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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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