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套电子眼今起抓拍乱用远光灯 违者罚100元记1分
白色框里为电子眼滤光镜头抓拍使用远光灯的车辆
昨天,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成都市电子眼升级,从今天开始,将对乱用远光灯进行抓拍。首批5套电子眼位于人民南路三段进城方向、成龙大道一段出城方向,成华大道与隆兴路口出城方向,蜀都大道水碾河路出城方向,三环路北三段内侧主道。一旦乱用远光灯被抓拍,驾驶员将因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装置,受到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怎么抓拍?
全程视频录像
截取4张照片作为违法证据
乱用远光灯的安全隐患非常大,但如何取证却是难题,而这次成都市电子眼升级后,对乱用远光灯将如何抓拍呢?市交管局科信处智能交通保障科副科长徐海丰介绍说,从2月7日开始,成都市5条路段设置5套电子眼进行抓拍。当机动车进入设备检测区,如果检测出使用了远光灯,将全程视频录像,直到驶出检测区为止。
随后,将从视频中截取出4张图片作为违法证据,能够准确反映出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整个违法过程,也能清楚看到车牌号,驾驶员将受到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能否准确识别?
共有两套摄像头
滤光镜头专门识别灯光
“夜间电子眼能准确识别出车辆是否用了远光灯,会不会弄错呢?”有驾驶员有这样的疑问。对此,徐海丰解释说,按照国家标准,只要车辆的2个灯组同时亮,就能认定该车开了远光灯,而抓拍的5套电子眼均有两个摄像头,一个是滤光镜头,一个是没有滤光的镜头,滤光镜头专门来识别灯光。
徐海丰向记者展示了前期测试时抓拍的图片,从图片中可以清楚看到,没有滤光的镜头拍出的是车辆的行驶轨迹、车牌等,而滤光镜头则拍出车辆的2个灯组是同时亮起的,证明该车开了远光灯。
城区不能用远光灯吗?
夜间会车150米外改用近光
同向行驶要保证安全距离
从2月7日开始,电子眼会对乱用远光灯进行抓拍,是否意味着在城区驾驶员不能使用远光灯呢?对此,市交管局民警杨小勇提醒,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城区不能使用远光灯,《道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该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等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对此,杨小勇说,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非常重要,安全距离等于道路限速乘以一米,举个例子,如果道路限速为60千米/小时,那么前车与后车的安全距离就该为60米,如果不能保持这个安全距离,就不能使用远光灯,电子眼也会进行抓拍。本报记者 何良 文/图
新闻推荐
违法使用远光灯 今起要遭电子眼抓拍 成都在5条道路上设置远光灯抓拍设备,今起启用
“乱用远光灯的取证比较困难,完全靠民警肉眼识别。”对此,成都交警依托最新科技手段,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全新升级,通过电子眼智能识别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并进行抓拍。昨日,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目前...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