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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举检察利剑 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2017年工作盘点

四川法制报 2018-02-06 01:41 大字

龙泉驿区检察院进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受到学生热烈欢迎龙检宣本报记者曾昌文 文/图

2017年,成都市龙泉驿区检察院顺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围绕执法办案的主责主业,建立健全检察监督体系,深化检察改革,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拼搏进取的工作态度和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为加快建设“先进汽车智造区、美好生活品质城”创建良好的司法环境。

据悉,2017年该院共获得各级荣誉9项,14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

护航经济篇

优化环境 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2017年12月13日,四川省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室在龙泉驿区内的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成立。该知识产权检察室的挂牌成立,是2017年以来龙泉驿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指导下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新做法,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创建专业化办案方式,搭建专业化协作平台,强化专业化检察服务的一种创新。

记者从龙泉驿区检察院获悉,在知识产权检察室筹备初期,该院多次走访经开区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发展需求,确立了检察室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法治宣传“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同时,该院还主动协调区法院、区公安分局等8家单位会签《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交流与共享,凝聚知识产权多方保护合力。

2017年,该院立足职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依法从快批捕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4人,起诉57人。为落实发展新理念新战略,该院与区内6家国有平台公司会签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方面,该院依法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人,起诉6人。在办理陈某等人假冒洋酒注册商标一案后,被侵权的保乐力加集团还派代表从伦敦专程前来该院表示感谢。

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该院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全年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污染环境类案件3件6人,依法批准逮捕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4人。与此同时,该院还与区环保局建立联席会议和信息通报制度,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

在强化预防功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该院与邮政系统启动了“预防邮路”专项预防工作,将预防犯罪与法制宣传通过邮递传到千家万户;探索建立了容错纠错机制和公职人员提醒预警机制;建立与行政机关的对接服务机制,参与招投标监督34次、区内重大工程项目签证和监督15次;建立良好的检企关系,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排查犯罪隐患,为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打击犯罪篇

依法严惩 保持打击犯罪高压态势

为牟取不正当利益,2017年10月,余某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了一个改号器,并在该平台上找到了某品牌手机卖家。在获取卖家的手机号码后,余某利用改号器将自己手机号码改成该卖家的号码。随后,余某冒充卖家打电话给快递客服人员,获取买家的身份信息、订单号和手机号码。接着,余某又冒充买家告知送货员不要将手机送至订单显示的地点,而是自己上门取件,并通过网约车平台,让出租车司机代自己上门取件。就这样,余某成功骗取了两部iphone8手机。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快递公司在保护被害人信息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漏洞,遂向快递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

2017年,龙泉驿区检察院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龙泉驿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该院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依法立案查办案件9件18人,挽回经济损失152.2万元,其中在涉及土地征用拆迁、支农惠农等多个领域立案两件10人。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方面,该院2017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31人,起诉1121人,其中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刑事犯罪案件有张某等7人抢劫案、涉案金额达百万的黄某盗窃金店案、涉案人数达47人的十陵特大持械聚众斗殴案。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该院共逮捕151人,起诉136人;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方面,该院共逮捕8人,起诉12人。

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该院在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上,共批捕3人、起诉5人,涉案金额达1.55亿元;在打击危害食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方面,依托“两法衔接”平台,依法逮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3人,起诉6人。

2017年,该院还积极参与到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责任倒查追究制、检察长接待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3人,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2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针对校园暴力、性侵问题、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等现象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并就区域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趋势分析,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5-2017)》,为提升区域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发挥了促进作用。

法律监督篇

忠诚履职 让每起案件彰显公平正义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人权的法治保障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与重要内容。

2017年,龙泉驿区检察院在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的不逮捕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无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5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不起诉59人;对证据不足,存疑不诉1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6件。同时,该院还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不捕11人,附条件不起诉9人,开展法律援助37次、合适成年人到场19人次、封存犯罪记录22人次、召开不公开听证两件次,对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工作、亲职教育,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此外,该院还特别注重发挥律师在人权保障中的重要作用,成立“律师工作室”,引入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矛盾;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共接待安排律师阅卷284人次,接待律师查询566次。

在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方面,该院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建立完善了检察监督机制。在刑事诉讼监督上,该院通过审查,追捕被遗漏的犯罪嫌疑人4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件,向审判机关提出刑事抗诉案件6件,追诉41人被遗漏的罪行。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该院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9件,纠正行政执法机关违法行为案件两件;积极帮助农民工维权,支持起诉39件。在刑罚执行监督方面,该院向区看守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件,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1件,对全区310名监外执行罪犯的刑罚执行、监管改造和社区矫正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的检察监督,社区矫正率达100%。

2017年11月,最高检与挪威议会行政监察部门在参观考察龙泉驿区社区矫正中心和该院派驻检察室工作时,对相关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司法改革篇

积极探索 围绕改革提升司法质效

在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工作中,该院积极落实人员分类改革,经过公开考聘,择优确定了21名入额检察官,其中8名入额院领导都必须以检察官身份参与办案。同时,该院制定出台了《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形成了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还构建了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控体系,对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进行线上、线下动态评查。并落实“三个规定”,建立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登记通报制度等;建立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制度,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进行全面考核。2017年,该院8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72件98人,在承办案件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在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面,该院积极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在审查逮捕具有争议性的案件过程中,引入多方人员实质参与,在拟作终结性处理决定的阶段实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的意见。2017年8月,该院首次就一起开设赌场案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开展诉讼化审查,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均参与审查。经评议,该院最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围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该院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功能,提前介入案件40件,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链条和证明体系。同时该院还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建立了对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质量通报制度、对刑侦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派出所定期巡查制度,全面规范侦查取证行为。

在推进公益诉讼方面,该院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新职能,与区法院、区政府法制办、区环保局等多个单位建立协同机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在成都市范围内率先对6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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