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朋友代购苹果手机 商家发货后却被寄丢 谁该赔我 该咋赔我 购价7350元,圆通赔5000元,代购者赔1000元 钟女士不解:手机没拿到自己却要损失上千元?
钟女士托朋友张先生买一款苹果手机,张先生通过“自己的渠道”下了单,并从中赚取了120元的差价。不过“渠道商家”通过圆通快递将手机寄出后,快递的状态从第二天开始便一直停在了圆通快递金牛区三部。
圆通快递承认,手机丢了。圆通和商家协商后拿出5000元作为赔偿支付给了张先生。商家提出,张先生系代购,也未提出报价,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不过张先生并不这么看,他直言自己最多只能承担1000元,因而他只退还了钟女士6000元。
这让钟女士很不能理解:自己连手机都还没有看到,就要损失上千元?
花7000多托人买手机 半个月了都没收到
钟女士在成都工作,11月中旬,她想买一部苹果8plus手机。“想到朋友有些门路,就联系了对方。”钟女士告诉记者,她联系了朋友张先生并谈好了7350元的价格,随后给张先生转去了钱。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联系了位于赛格广场的“杰讯通讯”,“谈好购买一部黑色苹果8plus,256G版本的,价格7230元。”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当时的转账记录,“我从中就挣100多块钱。”
“快递直接寄给钟女士的。”快递记录显示,11月19日晚8时许,圆通公司揽收了手机,当晚打包发出。不过钟女士始终没有收到这件同城快递。查询记录后,她注意到快递在11月20日到达她居住的金牛区,之后状态再未更新,始终维持在“金牛区三部公司 已收入”的状态。手机去哪了?钟女士和张先生充满疑惑。
只拿到6000元赔偿
还有上千损失自己担?
张先生去往快递点,又找到了发货的商家,他被告知:包裹不见了。张先生告诉记者,此后,经过圆通和商家约一周的协商,“商家告诉我,他们双方一起赔偿我5000块钱。”
张先生不能理解,朋友都没有收到手机,他就要承担2230元的损失,“而且当时商家也没有询问我是否要保价。”他表示,即便是自己有责任,“我最多愿意赔偿1000元。”于是他拿到商家给他的5000元后,给了钟女士6000元作为赔偿。
钟女士更觉得难以理解。“我手机都没有见到,为什么我就要承担1350元的损失?”
圆通承认寄丢了
商家称代购也要担责
7日下午,圆通快递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快递确实寄丢了。她称,5000元是圆通和发件方协商后,由圆通支付给了商家。
“张先生当时没提出保价,所以我们按一般做法,没给他保价。”在赛格广场,“杰讯通讯”一位敬姓负责人说道,因此快递方没有全额赔偿。另一方面,敬女士提出,张先生不是一般的消费者,“他属于代购,所以我们觉得他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5000元钱中,快递公司出了3000元。”敬女士表示。不过3个小时后记者再度向她确认时,她直言5000元全部是圆通支付,“我们为啥要赔偿他嘛。”
律/师/看/法
商家应全额退款给张先生
张先生应全额退款给钟女士
圆通应当赔偿商家
“张先生虽是受托为他人买东西,但他仍具备相应的合法权益,在支付了相应价款后,应当获得相应价值的手机。”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邢连超律师表示。他认为,商家通过快递发货后货物丢失,应当由商家和圆通交涉索赔。“不论商家有没有从快递费获得赔偿,商家都有责任全额退钱给张先生,由张先生全额退款给钟女士。”
同时,他也指出,张先生在事件中确有牟利,“但他是个人,是否他应当在获得商家退款之前给钟女士退钱,这方面不太明确。”此外,他表示,只要是圆通寄丢的,“无论保价与否,一般都是要照价赔偿,但前提是证明寄出的物品的价值。”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秀律师认为,事件中钟女士和张先生、张先生和商家均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而商家和圆通形成运输合同关系。
他表示,商家未能履行与张先生之间的合同关系,致指定收货人没收到货,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全额退款给张先生;而张先生未履行和钟女士之间的买卖合同,“应当全额退款给钟女士,无论其获得商家的退款与否。”此外,圆通快递丢失了商家的手机,应当赔偿商家,“按照《邮政法》,未报价的话赔偿不超过运费的3倍。”不过他也补充,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判决超过3倍的。
成都商报记者 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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