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细则来了 竣工验收前 必须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此前成都市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何执行?近日,成都市建委牵头拟制并印发了《<进一步加快推进成都市成品住宅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实施细则,为确保装修质量,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将作为成品住宅项目竣工验收的必备要件。
验收前
必须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有不少市民担心,成品住宅开发商为了控制成本,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不够环保。根据实施细则,成都要求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资料。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涂料、天然石材等影响室内环境质量的主要材料应进行甲醛含量、放射性、防火等指标的见证取样检测。
成都市要求,成品住宅工程装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并取得计量认证(CMA)证书的专业检测单位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规定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此外,成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开发企业主动投保成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成都市建委将在开发企业信用系统中对其予以质量管理能力强的良好信用记录,并作信用加分5分。
销售期间
应在显著位置公示装修信息
实施细则提出,开发企业应在项目现场,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针对每一种装修方案分别制作实体样板房,作为销售展示和房屋交付的参照标准。实体样板房应真实反映交付的成品住宅的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实体样板房的保留时间自第一次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开发企业拆除实体样板房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市民若要购买成品住宅,如何获取准确的装修信息?实施细则提出,商品房销售期间,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以电子屏幕或其他方式公示成品住宅的相关建设信息。信息内容应包括:实施成品住宅建设的楼栋、户型,装修设计、建筑施工和装修单位,菜单式装修相关信息及效果图,装修部品部件的品牌、型号和备选品牌、型号,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企业在成都市建委“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信用等级和信用分数等。开发企业不按照规定进行建设信息公示的,成都市建委将予以不良信用记录。
出具虚假造价报告
将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实施细则,开发企业在成品住宅实体样板房修建完成、所采用的装修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品牌、型号等完全确定,且经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装修价格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备选库中随机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住宅装修价格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市建委负责中心城区成品住宅装修价格核查工作,郊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品住宅装修价格核查工作。
成都市建委对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造价咨询公司,将实行黑名单管理,取消其在本市开展成品住宅装修造价核定的资格。情节严重的,提请成都市房管局暂停其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本报记者 袁弘 李钰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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