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行政机关被起诉 负责人应出庭应诉

四川法制报 2017-09-19 01:3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晶菁)记者昨(18)日从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获悉,青白江区政府办公室已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到公益诉讼的各个环节,明确要求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据悉,该《意见》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全省首个由地方通过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文件。

强调地方支持部门配合

《意见》从建立健全信息互联互通协作机制、落实公益诉讼应诉工作、保障公益诉讼执行效果、强化公益诉讼支持保障、营造公益诉讼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强调了地方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明确各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具体职责事项。

其中,《意见》要求全区行政执法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日常联系沟通工作机制,积极开放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库,及时互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违法行政行为整改等情况。

为严格落实公益诉讼应诉工作,《意见》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要求被诉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结合公益诉讼案件的类型和特点,确定答辩重点,不得拒绝或者无正当理由延迟答辩举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鉴定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除此之外,《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检察机关要求督促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履职的书面检察建议,必须全面自查、切实整改,并限期书面答复,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脱、延迟落实和反馈。对不执行公益诉讼生效裁判的,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意见》提出,要协调解决开展公益诉讼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诉讼中所需调查取证、专家咨询、环境监测、鉴定评估等费用纳入部门财政预算,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排除公益诉讼中的不当干扰,充分尊重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检察机关撤诉。

新闻推荐

锦江老干局 开展“成都新(旧)事一席谈”畅展活动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9月13日上午,锦江区委老干局组织老干部开展了主题为“成都新(旧)事一席谈”畅展活动。在会上,老干部们热情高涨。老干部们列举成都在政治、经济、民生、环境等取得的巨大成就,投...

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