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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司法考试改为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成都商报 2017-09-02 03:20 大字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明年起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了。而明年起,除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以外,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的人员,都需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考条件将在今年年底公布。

9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新闻发布会上,对于社会关心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变化、报考条件等问题,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进行了解读。

问:报考需要哪些条件?

答:正在研究 年底将公布

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呢,对于学历的要求又是如何的呢?贾丽群表示,相关部门将制定实施办法,会对报名的办法、报名的学历条件、考试的方式、考试的内容、资格的管理等进行细化,并在制定后向社会发布。

那么在报考学历条件上不同区域是否会有不同要求?针对成都商报记者的提问,贾丽群说,新的制度实施之后,会对原来的制度进行整理、总结,有一些可以继续适用的,会在新的制度保持,进一步调研之后精准实施。具体的实施办法,按照工作计划会在年底左右完成,具体办法也将在年底对外公布。

问:立法人员是否参加考试?

答:提倡和鼓励

既然从事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需要参加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那么立法工作人员等法律职业相关的人员是否也应当参加考试呢?

贾丽群表示,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扩大了,从原来的四类人员扩大到现在的九类人员。还有很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没有要求。比如现在从事立法的法律职业人员,也包括现在进行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的人员,没有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这次法律的修改,主要考虑的是对公民、法人权利的保护,所以,将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的人员也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中。虽然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立法人员、法学研究人员、法学教育人员等一定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是在改革的工作方案当中,提倡和鼓励立法人员和法律法学教育人员参加这样的资格考试。

成都商报首席记者 赵倩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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