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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源“一网搞定” 租赁双方可“淘宝式”互评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开始试运行

四川经济日报 2017-08-22 04:08 大字

(记者李洋)8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从当日起正式启动试运行,市民不管是出租房屋、租房还是找中介,都可以通过市房管局官网登陆该平台完成。

22个区(市)县全覆盖

为租赁双方提供便捷安全服务

为了认真落实《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在人口净流入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成都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都市房管局在以往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着力打造和建设“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全域成都22个区(市)县范围都可使用这个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应用、“互联网+”、“政务云”等,为租赁双方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据介绍,平台功能设计上,主要包括租赁信息发布真实准确、房源便捷化搜索、统一租赁合同、规范租赁交易流程、实行租赁合同的网上签约和备案申请、实行租赁企业备案制度、强化住房租赁信用管理机制、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多部门数据共享,保障承租人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等。

首创“房源核验功能”

验证后才能进行发布

在该平台上,点击“我要出租”版块,可进行租赁房源发布、租赁房源撤销两种选择。发布者需要填写自己所在区域、身份证号及房屋相关信息,如产权证号、商品房合同备案号,完善房源信息后即可发布,住房租赁企业或房东自身,还可对已发布的房源,按房源核实码、联系电话和手机验证码来撤销房源发布。

“目前,可供出租的房源大致分为三类,分别是个人自行出租房源、委托经纪机构出租房源、住房租赁企业出租房源,其中住房租赁企业就包括国有的和民营的住房租赁公司,以及自持有租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房管局介绍,下一步还会鼓励经纪机构、物业企业从事住房租赁业务,他们也可以发布房源。

市房管局介绍,该板块提供的找中介功能,主要是方便出租人在不愿意自行出租房屋,想委托经纪机构代为出租时,查找合适的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平台上记录和展示了全市所有合法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详细信息,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平台会及时删除其信息,确保在平台找到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都是合法有效的。目前平台有29家住房租赁企业,400余名从业人员,5100余家中介门店以及4.5万余名经纪人供广大市民选择。

九种搜索方式

寻找全域成都房源

平台上的“我要租房”版块则提供全市22个区市县的房源情况,在这个版块里,租房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合理化、智能化、人性化的搜索引擎,筛选出自己满意的房源。

目前平台设计了“小区名称”“地址”“房源核实码”“房屋类型”“区域”“租金”“房型”“租住方式”“房屋来源”九种搜索方式,租房者可自行搭配搜索条件来查找意向房源。“在下一步平台建设中,还将加入视频选房、按地图找房、按地铁沿线找房、智能记录偏好房源类型等功能,使租房者在平台上有更加人性化的选房体验。”

可在线提交备案申请

无需再提交纸质资料

平台还提供一个重要的“签约备案”版块。市房管局介绍,这个版块主要用作租赁双方已经初步确定租赁关系后,用作租赁合同的签约、备案申请、备案审核情况查询和押金监管等过程事项的处理。

点击进入,在“租赁合同签约”版块,主要包括“合同签约”“合同撤销”“合同打印”三项功能。“目前,我们已经统一了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市房管局介绍,“合同签约”功能中,只需在网上录入合同主要信息,包括房源信息、租赁双方、租赁价格、租期、续租约定、付款方式、押金约定内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约定内容、转租与出售等相应信息后,将自动生成制式的《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可以联网打印,合同信息也将在系统中进行保存。

通过“租赁合同备案申请和备案结果查询”功能,租房者可对网上签约的租赁合同向房屋所在地的各区(市)县房管局在线提交备案申请,无需再提交纸质资料。各区(市)县房管局通过系统后台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后,租房者可在平台上查询审核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网站未来将推出“租赁押金监管”业务,该功能目前正在建设中。市房管局介绍,其建设思路是,租赁的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在合同中自愿选择是否将押金纳入监管。在现有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下开设住房租赁押金监管子账户,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以避免随意克扣押金的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租赁双方

可以进行淘宝式互评

平台提供的“住房租赁企业名录”,将从事住房租赁运营服务的企业,包括国有的和民营的住房租赁企业,都在此名录中进行公示和介绍,同时对企业从业人员信息也进行展示,便于租赁双方参考和选择。

平台还建立淘宝式的互评机制,专门设置了一个“评价信息”版块,包括租赁双方互评、租赁双方对经纪机构和经纪人的服务进行评价,不仅能对租赁个人、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产生有效监督,也能为其他租赁当事人提供最鲜活的、真实的一手资料。

在“信用信息”版块,主要用于主管部门对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关于信用状况的信息记录,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检查公示、黑名单、红名单和投诉渠道。如在“检查公示”中,对于违法违规的,会直接通报其机构名称、公示内容和检查时间,其中公示内容主要分为“要求整改”“约谈”“暂停网签”和“处罚公告”,租赁当事人在平台上可以找到主管部门对全市违法违规机构检查的具体情况和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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