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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聚焦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都经验

成都日报 2017-07-24 01:25 大字

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构建以繁简分流、轻案快办为前提,以必要充分的庭前准备为基础,以证据“排非”、人证出庭、综合认证为重点,以专业化审判、静默化管控、信息化支撑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操作模式,以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群众越来越多地看到了各种证人出现在庭审上接受公诉人和辩护人询问的身影。除更多的出庭作证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法官当庭宣读庭前会议报告、证人宣读保证书、法官少发问、控辩双方多“过招”等都令人眼前一亮。

“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关键聚焦于庭审而不仅仅局限于庭审方式,促进审判实践中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和变化。”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案件审理中,成都市着重聚焦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推行“两步法”排非程序、强化关键证人出庭作证、鼓励当庭认证和当庭裁判四大环节,真正实现从“侦查为中心”到“审判为中心”的转变。

“庭前会议不解决实体性问题,仅分流解决程序性问题,梳理事实和证据争点,使庭审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保证庭审的集中性和有效性,避免庭审重点错位。”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明确将“排非”事项列入庭前会议重要内容。

据了解,人证出庭作证是刑事庭审实质化的核心所在,目前,关键证人“应出尽出”已成为核心共识。为促进人证能出庭、敢出庭、愿出庭,成都中院多方沟通协调,努力促进人证出庭作证制度常态化运行。

针对过去严重依赖庭后阅卷,证据认定和裁判理由形成在庭后的问题,成都市严格落实了“四个在法庭”要求,对无争议证据“打包”出示,对重大争议证据逐一举证质证,让法庭调查和辩论重点围绕“争点”展开。

据了解,目前,成都市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成效全面凸显,已开展试验示范庭审630件,律师参与辩护率100%,试点案件服判率93.17%。本报记者 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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