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铺开 避免“卷钱跑路”“退费难” 成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实施第三方监管

成都商报 2022-02-19 00:51 大字

■ 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1月28日,成都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七部门,在细化国家和省级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文件的基础上,共同印发《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 《实施细则》明确成都市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将交由第三方即银行进行监督管理,若校外培训机构发生非正常停业等情况,学员未消课的学费可通过账户监管银行如数退还,以此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利益,防止培训机构“卷钱跑路”,家长“退费难”,

■ 在此之前,成都已在龙泉驿区和金堂县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第三方全额资金存管制度。

预收费由银行监督管理

若培训机构“跑路”可通过账户监管银行退还

什么是培训机构预收费?就是正式上课以前,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学员的培训费,这也是培训机构一种普遍的消费方式,即先交费,后培训。

这样一来,培训机构若发生非正常停业,或家长因各种原因想要退费,往往就会遭遇机构“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风险,《实施细则》的出台,就是为了改变由校外培训机构单方面管理预收费资金的状况,改变学员和家长在培训服务中的弱势地位,通过将预收费交由第三方——银行来进行监督管理,以此督促培训机构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比如,若校外培训机构发生非正常停业,学员未消课的学费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通过账户监管银行得到退还,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构“卷钱跑路”的风险,来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利益。

根据《实施细则》,目前这一规定适用于成都市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从事学科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不适用于省教育厅审批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非学科类、非学历高等教育助考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参照执行。学科类培训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9类学科。

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用账户

资金拨付须与机构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

按照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包含现金)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预收费专用账户信息、预收费监管协议应同步在机构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成都市教育局提醒家长,支付培训预付费时一定要从属地区(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根据签署的培训协议缴费,千万不要用代收、代存或线下现金支付等方式进行。资金未进入监管专用账户将不能有效保障家长的消费权益。

若校外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学员(家长),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学员(家长)申请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按培训合同的退费约定,立即启动退费程序,及时完成退费。学员(家长)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家长)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的,应扣除已完成课时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实施细则》明确,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以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并行的方式进行综合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托管银行签订预收费三方监管协议,应在托管银行中分别开设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协议履行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未消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无消课需要,可不开设此账户)。

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拨付,须与培训机构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实行“消拨同步”。具体来说如何操作?即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完成并经学员(家长)确认同意,向区(市)县指定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确认同意信息等相关证明后,托管银行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于当日最迟次日将相应资金拨付至校外培训机构结算账户;校外培训机构履行告知义务后,若学员超过5个工作日未确认的,托管银行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将于第6个工作日拨付资金。

建立两级财务督查机制

对存在资金异动等行为的机构予以顶格处罚

此外,关于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的交纳,其具体分为未消课风险保证金和协议履行风险保证金。

未消课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培训机构正常消课,以及出现风险异常后能基本支撑教职员工资分配发放、学员(家长)退费等事宜,学科类培训机构若在该细则出台前存在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则应交纳未消课风险保证金。

协议履行风险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培训机构正常履行监管协议、将预收费资金全额转入专用监管账户,以及出现风险异常后能基本支撑机构运营等事宜,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交纳协议履行风险保证金。

根据《实施细则》,各区(市)县结合地区实际,还将细化完善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实施办法,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并建立市、区(市)县两级财务督查机制。

对财务混乱、存在资金异动等行为的培训机构,执法部门将予以顶格处罚。同时还会对培训机构专用账户实施大额资金异动监管,当专用账户出现异常,托管银行将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教育主管部门接到风险提示后,将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调查和风险评估,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另外还将建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库,结合财务督查、日常办学、年检结论综合定级,并同步对外公示,来促进优质校外培训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 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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