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 法院救助20名困难当事人

四川法制报 2019-12-26 00: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博)昨(25)日,记者从金堂县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对20名困难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助,总金额达38万余元。

据悉,在罗氏姐妹俩与罗某抚养纠纷一案中,法院判决由罗某支付姐妹俩抚养费6万元,判决后,罗某一直未履行,姐妹俩不得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查发现,罗某因帮人开吊车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九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不仅无财产可供执行,自己还身负巨额债务,而文某作为罗氏姐妹的监护人,也患有疾病,生活极其困难。对此,法院引导其申请司法救助,并于近日给予姐妹俩司法救助金2.5万元,解决其生活困难。整个诉讼过程中,县法律援助中心还为姐妹俩提供了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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